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2018年保靖县纪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靖县纪委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导、决定,领导全县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省、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6、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7、对县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8、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目前我县纪委监察委内设:办公室、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纪检监察一室至九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共18个职能室及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另外,县纪委监察委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个内设机构:综合联络室、巡察室;设立县委巡察组2个:中共保靖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保靖县委第二巡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共核定行政编制89名,事业编制11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现有在职人员7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69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保靖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即保靖县纪委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212.30万元,上年结转116.28万元,本年收入1096.02万元,比上年增加255.79万元,增长31%。总支出1085.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8.3万元,增长52%。收支增长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同时新增县委巡察办机构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02万元,占99.8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2  万元,占  0.1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85.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64.36 万元,占  98 %;项目支出  24 万元,占  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094.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35.63万元增加358.39%,比上年增加253.7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5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35.63万元增加43.58%,比上年增加339.16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同时新增县委巡察办机构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35万元,增长35.61%,主要是因为津补贴提标,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同时新增县委巡察办机构收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9.56万元,占92.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 0.28%;住房保障支出27.47,占总支出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1.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同时新增县委巡察办机构收支。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扩大。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扩大。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83万元,支出决算为6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46.29万元,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 。

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 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公用经费34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资本性支出12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6.46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预算的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 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理,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精细,与上年相比增加34.19万元,增长247.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原检察院一部执法车划入纪委,业务范围扩大,费用增加,同时新增县委巡察办机构收支,纪委原有一部公车已按规定处置,处旧购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4万元,占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02万元,占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15 个、来宾 902  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来人办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7.03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 1  辆,属于处旧购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9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保养、过路费、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精神,我委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及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于7月19日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绩效评价的原则:科学规范、准确真实。

2.收集资料。收集2018年度本单位的预算批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资产等相关文件、资料。

3.整理汇总。对收集的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汇总。

4.根据资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分析评分。

5.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体系评分体系测算,保靖县纪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6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26.78 万元,增长 37.6  %。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职能划转,业务范围扩大,部分人员转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8万元,用于召开县纪委全会、全县巡察工作会议等,人数  379 人,内容为:十二届县纪委第全会、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5.39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301人,主要内容为:全县纪检监业务培训(含乡镇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100.2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保靖县纪委

2018年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保财绩〔2019〕2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对2018年度本单位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导、决定,领导全县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省、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6、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7、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对县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9、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县纪委内设18个职能室,9个纪检监察组,总编制91个,在职在编人员89人,在编在岗人员89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保靖县纪委收入总计109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02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其他收入主要为纪检补贴。全年总支出108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37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本年末结转126.9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56.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0万元减少3.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1万元减少0.01万元,未超过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27.03万,主要是原有的一部车辆按规定进行了处置,新购一部车辆,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8.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万元减少14.56万元,未超过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

1、目标设定:

(1)本部门在2017年总结中制定了下年工作计划、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此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本部门制定的中长期限实施规划,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绩效指标细化、与本部门任务数、预算资金相匹配,具有可行性,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预算配置

(1)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9人,编办核定编制91个,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9/91*100%=97.8%<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大,因监察体制改革,原属于检察院的三大职能及人员划转到纪委监委以及新增县委巡察办“三公经费”预算,属于体制改革及新增部门,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4分。   

(二)过程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8年我委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讨论修改,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如:本年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车辆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制度》等。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1、预算执行:

(1)上年结转116.28万元,本年预算及追加1096.02万元,年末结转126.9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16.28+1096.02-126.94)/(116.28+1096.02)*100%=89.53%,100%-89.53%=10.47%,应扣5分,因机构改革增加职能、人员及新增县委巡察办预算所致,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5分。

(2)本年追加360.39万元,年初预算735.63万元,预算控制率360.39/735.63*100%=48.99%,因机构改革增加职能、人员及新增县委巡察办预算所致,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5分。

(3)本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无,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5分。

(4)本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无,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5分。                

2、预算管理

   (1)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340.02万元,预算安排322.1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340.02/322.18*100%=105%,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数为56.46万元,年初预算为6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6.46/60*100%=94%,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8分。

(3)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100.28万元,年初采购预算100.2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28/100.28*100%=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6分。

(4)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8分。

(5)支出合法合规,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不良现象,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6分。

(6)本年度预决算按规定的内容及时限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2018年我单位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8分。

2、履职效益

(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资金管理优质、高效、透明,单位各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开展信访件调查、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和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紧紧围绕扶贫攻坚这一“头等大事”,把精准扶贫专项监督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全县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3条,立案88件,结案73件,党纪政务处分73人,归位、收缴违纪资金1500万余元,同比分别增长267%、238%、180%、180%、624%。全县12个乡镇170个村(社区)实现了微信群监督全覆盖。通过微信群及时收集、处置、反馈群众相关问题诉求,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给纪检监察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让组织监督更加直接,群众监督更加便捷,问题发现更加准确。通过微信群收集问题线索,立案查处7人,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总量呈现了逐年下降良好趋势。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共收到疑似问题线索160条,有效投诉举报33条。经调查核实,立案查处3人,诫勉谈话6人,谈话提醒9人。严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相关要求,处理党员干部5人。在行政评价指标中,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6分。

(2)制作《关于保靖县纪委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实行匿名填制,根据问卷填制来看,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评价中,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体系评分体系测算,保靖县纪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6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的编制不精细、不全面,只进行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区分,没有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进行更为明细的预算。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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