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3.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4.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动合作。
6.拟订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
7.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贯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8.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10.负责推进全县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会同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
12.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3.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收集、整合空袭信息,制定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计划和预案;发放空袭的预报和警报;组织信息防护、人员疏散隐蔽、物资转移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伪装防护;组织人防专业队抢险抢修,指导人民群众自救互救,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指挥城市民兵中的防空力量进行抗敌空袭作战。
14.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15.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组织修建县本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等重点人防工程。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17.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人防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立足战时,兼顾平时,指导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施为平时服务,在既能平时服务经济社会的同时,又能确保战时快速转换。
18.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19.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人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建(人防)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建(人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人事股)。组织和参与重大调研及拟订建筑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全县住建(人防)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网络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办)综合性材料、机关节能减排、计划生育等综合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实施局(办)系统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拟定全县住建(人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住建(人防)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汇编工作;承办本局(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县住建(人防)普法及宣传教育培训、法规咨询、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全县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建设和本系统的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防“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工作;牵头组织住建(人防)领域的稽查工作。承担推行“四清单一目录”制度落实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和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及“事进、人进、权进”工作;负责住建(人防)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3.住房保障股。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4.房地产管理股。拟订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管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住宅产业化、房地产评估、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白蚁防治的规章制度和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
5.建筑管理股。研究提出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归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建设监理、商品混凝土、检验检测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指导归口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及有关执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全县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组织、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村镇建设股。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村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公厕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乡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牵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及监管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管工作。
7.城市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8.建筑节能与科技股。拟订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地方标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权限内建筑节能、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指导行业科技并负责推广应用;指导无障碍建设工作;指导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制定、质量监管、工程项目评价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推广发展和普及应用。
9.勘察设计股。研究提出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市场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国家、省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及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勘察设计专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10.人防指挥通信股(战时转换为指挥控制中心)。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担任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信息保障业务建设;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防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科技成果;战时协助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11.军民融合保障股(战时转换为综合保障部)。负责开展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县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征缴、使用和管理;提出编制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预决算的建议并监督落实;申报国家、省、州人民防空专项补助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战时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和统计战损情况,负责战时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后勤保障;负责城市地下交通、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落实防护要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的人民防空工程。
12.财务股。负责本局(办)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办)机关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局(办)系统与局机关年度预算、年终决算及局(办)财务工作;负责局(办)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办)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参与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和产业经济政策研究。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包括:1.住建局本级,及二级机构三个: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管理站。
2.保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支付系统更新后部分,10-12月)
2019年度进行部门决算公开的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包括: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347.09万元,上年结转346.48万元,本年收入23000.6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4695.97 万元,增长 25.65 %;2019年支出总计2286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845.36万元,增长21.01 %。主要是因为项目收支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3000.6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108.49 万元,占 74.38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892.12 万元,占 25.6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2864.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76.29 万元,占 3.40 %;项目支出 22087.89 万元,占 96.6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0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7108.49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8613.37 万元,增长 101.39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007.69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8534.77 万元,增长 100.73 %主要是因为项目收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805.8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55.3万元,增长(减少) 148.96 %,主要是因为项目收支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805.8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30%;卫生健康支出48.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29%;节能环保支出71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23%;城乡社区支出849.82万元,占总支出 5.06%;农林水支出949.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65%;交通运输支出0.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48%;住房保障支出1408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3.81%;主要原因是棚改、农危、公租房支出较大。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61.61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6805.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4.26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办资金未纳入我局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办资金未纳入我局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58.07 万元,支出决算为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41.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8.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办资金未纳入我局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1.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422.53 万元,支出决算为4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为18年结转到19年支付的。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2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足且部分资金结转到2020年支付。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路灯电费所用科目有变动。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住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3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收支所用科目有变动。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7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收支所用科目有变动。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 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
19、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收支所用科目有变动。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9.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94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补所用科目有误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53.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38.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7.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纳入决算。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34.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99.4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6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8 万元,支出决算为 0.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3.2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有该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有该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2.4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通过其他收入支出及部分在2020年报账,与上年相比减少 6.93 万元,减少 94.2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通过其他收入支出及部分在2020年报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 万元,支出决算为 0.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00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通过其他收入支出及部分在2020年报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18万元,减少(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人防合并过来之后才有相应车辆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2 万元,占70.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18 万元,占29.7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 个、来宾 70 人次,主要是第二污水处理厂来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1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18 万元,主要是高速过路费及车辆维修费0.18万元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9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31.61 万元;支出 201.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01.8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5.71 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聘请保靖祥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所对我单位进行2019年整体绩效评价,我单位总绩效为95.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5.1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5.25 万元,增长 30.56 %。主要原因是:人防办10-12月支出并入我局决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06 万元,用于参加全州燃气培训会会议,人数 1 人,内容为全州燃气培训会;开支培训费 0 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 0 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75.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25.8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5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2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质安站检测中心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7月份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人事股、办公室等人员为成员,并委托保靖祥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1.1部门职责概述
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006710142K,机构地址:保靖县迁陵镇建新路2号。本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和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4、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
5、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6、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筑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7、负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拟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按规定组织实施县直单位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10、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制度、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2、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3、拟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8个职能股室(另加挂2个机构牌子):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建筑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市政建设管理股、风景名胜区管理股、财务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本单位下设6个二级机构,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县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县建筑设计院。人员编制另行规定的事业单位1个,即县房地产管理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49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名39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9名。
1.2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2300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8.49万元、其他收入5892.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6.48万元。全年总支出22864.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67.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8.93万元;项目支出22087.89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4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1万元,债务利息和费用38.86,资本性支出2143.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91万元。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我局抢抓机遇,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带动战略,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全年新开工工程共25个,建筑面积222561.49,总造价43826.98万元;竣工备案工程16个,建筑面积175893,造价40678.29万元。工程质量、安全合格率和竣工备案率均达100%,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项目带动,促进城乡跨越式发展。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完成省定“四类重点”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97户,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646.5万元;二是实现全县农房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对县域170个行政村58312户农房进行了鉴定,鉴定到位率100%;三是完成对2016年—2019年所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质量安全排查。共排查农村危房改造12873户,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共6户,均已整改到位。
2、城乡公厕新建工作。2019年我县新建城乡公厕任务10座,其中城区5座、乡镇5座。截止目前,城区已竣工4座,在建1座(全民健身中心公厕);乡镇5座已竣工。累计完成投资300万元。
3、乡镇政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截止10月底,累计投资600万元,完成清水坪镇、复兴镇、毛沟镇乡镇政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田河镇正在进行装饰施工。
4、房地产项目开发工作。土家人陶瓷产业综合体建设、酉水廊桥建设、蓝泊湾生态商业广场建设、酉水大道城市综合体建设(融创江山壹号)、万锦上品城市综合体建设、原织布厂商住综合开发项目等重点房地产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年计划投资7.1亿元,截止目前,完成投资5.5亿元。
5、传统村落建设。2019年我县传统村落任务共有21个,其中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9个(新民、金洛河、吕洞、魏家寨、夯吉、木芽、黄金、傍海、梯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12个。截止目前,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已开工建设;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省财政厅、住建厅已行文下达资金计划3600万元,现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省级评审。
6、老旧小区改造。保靖县迁陵镇竹子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43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硬化、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已完成设计,目前正在进行预算,年底前完成财评、招投标,计划于2020年1月开工。
7、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5月完成了《保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过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发,完成了施工图设计联合图审、初步设计和规划方案合并审查等工作线下运行。目前,各牵头部门、综合服务窗口正在配备窗口入驻人员,计划11月底入驻政务中心,12月份待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统一完成“网上审批平台”即可正式开展网上审批。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不断优化。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巡察。一是亮化设施采购与安装。总投资约107万元,采购936盏LED灯具及夜景灯光设施。截止10月底,完成更换LED路灯675盏;完成酉水大道二桥段至一桥段夜景灯光维护安装:新装七彩灯具1500条、暧白洗墙灯200条、投射灯100个、柱子灯124个等;完成《断桥廉租房至桐木棋公租连接小道新装路灯初步设计草案》;二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累计发现市政基础设施损坏及存在安全隐患点共965处,均已移交县瑞星公司,范围涉及县城区八个社区。目前,已完成整修810余处;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5次,下达燃气整改指令书4份。
2、加强城区供水设施建设。一是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稳步上升:截止2019年10月底,完成供水量450万吨,售水量达381万吨,实现售水收入1048万元,上交税费81万元;主营业务以外的其它各项经济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安装收入464万元,销售纯净水16万桶,实现纯净水销售收入29万元。水质综合合格率99%,水费平均回收率在98%以上;二是加快城区、集镇供水管网配套建设,积极实施新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供水项目,更好地把城市建设长足发展与供水事业的“稳进向好”相结合。
3、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我县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为董家冲段(董家冲经迁小门口至沿江大道接酉水河雨污水沟段)、西门口段(西门口水井经老农贸市场至沿江大道接酉水河雨污水沟段)及桐木棋段(桐木棋经检察院至岳阳桥接南门河雨污水沟段)。截至目前,董家冲段已竣工,完成投资约1162万元;老农贸市场片区已开工,完成黑臭水体填埋1万平方米,预计明年12月可完工;新中医院片区已开工,预计今年底完工。
4、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有序开展。2019年燃气进村项目计划完成1个瓶组站和1个门站建设,覆盖3个乡镇(吕洞山镇、清水坪镇、比耳镇)。截止目前,清水坪镇燃气管网已开工建设;其余两个乡镇已完成招投标、公示及签订协议,正在进行设计;天然气用户计划1500户。截止10月底,已新增1533户,完成城区燃气管道建设3公里。
5、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厂区场平和防护保坎施工,截止10月底,已完成投资2200万元;清水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设备进场前期工作,完成投资600万元。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市场管理稳步推进。
1、加强招投标管理。实施“整体联动、全程监督”的监管机制,着力解决了虚假招标、低价中标、阴阳合同“三大问题”,基本实现了招标价格与实际造价基本相符、中标价格与合同价格相符、中标单位人员配备与现场上岗人员相符等“三个相符”。2019年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16个,建筑总面积56669.14㎡,工程总造价18333.08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2个,总造价17088.99万元,总面积55727.14,邀请招标4个,总造价1244.09万元,总面积942。
2、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从责任主体资质、施工图审查、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合同、劳务分包等方面把关,重点加强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入驻登记备案、现场勘察见证等工作,有效遏制了随意变更设计等违规行为。施工许可发放25个,建筑面积 222561.49,总造价43826.98万元。施工图审查备案22份。
3、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今年来我局共开展了春节前、后扬尘污染治理、雨季施工、质量治理、季度检查等专项检查7次。检查在建工程120栋(次),下达整改通知35份,停工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0余项,消除隐患43余项,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对较大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四)以人防业务工作为主线,实现保靖人防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人防通信,确保指挥畅通。定期对城区12台警报器和主控进行了进行了维护检修,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按照省州人防办统一部署,于11月1日9:30-9:49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防空警报覆盖率和鸣响率双百动态达标。10月14日-18日,圆满完成全州人防机动指挥跨区拉练任务。此次拉练跨湖南、广西、贵州三省,全程1150公里;二是营造宣教氛围,确保有力有效。持续推进宣传教育“五进”“四化“三式”活动,创新宣教形式,营造人防“大宣教”格局。今年先后在岳阳学校、雅丽中学指导开展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5月31日,在县委党校中青班进行人防知识小测试及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后备干部的人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巩固了人防宣传教育进党校常态化阵地建设;三是把好建收关口,落实人防职责。截止10月,已审批易地建设项目131个,地面应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13197.84平方米,征收易地建设费627.87万元。
2.绩效评价
2.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评价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达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9年度编制人数为49人;实际在职人员为49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49÷编制数49)×100%=10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100%=183.33%。“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3.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300.17万元;年初预算17108.4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98万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300.17万元+年初预算17108.4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9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00.17万元+年初预算17108.4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100%=97.70%。预算完成率=97.7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2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2019年初预算数为17108.4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0÷年初预算17108.49万元)×100%=0%。预算控制率=0-10%(含),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65.15万元;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65.15万元。
本单位的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65.15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65.15万元)×100%=10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85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7万元)×100%=17%。“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数为15万元,实际采购数没有超过年初预算,本单位均按照规定进行了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按100%计算。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3.3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办发[2020]9号),本单位2019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一等为优。本单位该项指标评分按8分计算。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2019年度,本单位根据年度目标计划,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改善民生,创建绿色、文化、开放、和谐新保靖为总体目标,突出重点项目带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求真务实,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9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90份(本单位员工30份、服务对象30份、社会公众30份),收回问卷调查9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内部员工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履行服务承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宣传国家政策,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100%、社会公众为90%、部门内部员工为10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100%×50%+社会公众满意度90%×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0%×10%)=9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需要说明事项
(无)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9分,过程绩效为60.2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5.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5.2存在绩效问题
1、年初预算因本级财政财力的原因编制不精确,根据财政要求,单位按财政制定的标准编制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的预算,预算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过低不能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使得单位要求财政年中追加,造成单位预算追加。
2、2019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未附考核得分,影响对重点工作完成率指标的计算,影响该项指标得分。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
1、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度,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2建议
1、建议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
2、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建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4、建议加强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部门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