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6 字体大小: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  

2.负责行使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及其他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文物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其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经营等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文化旅游广电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股、文化执法股、广播电影电视执法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在职人员11名,退休人员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本级所属单位包括:只包括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 132.97万元,年初结转3.69万元,本年收入129.28万元,与2018年135.16万元相比,减少 5.88 万元,减少 4.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度支出总计 127.26万元,与2018年133.01万元相比,减少 5.75 万元,减少 4.3  %,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29.2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9.28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27.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26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29.28 万元,与2018年134.94万元相比,减少 5.66 万元,减少 4.1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滞后,办公设备没有购置。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27.25 万元,与2018年132.39万元相比,减少 5.14 万元,减少 3.8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滞后,办公设备没有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7.25 万元,占本年127.26万元支出合计的 99.99  %,与2018年132.3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14 万元,减少3.88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滞后,办公设备没有购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7.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15万元,占7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万元,占8.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万元,占6.84%;住房保障支出6.97万元,占5.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3.0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7.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63  %,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104.32万元,支出决算数10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12.54万元,支出决算数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8.69万元,支出决算数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7.52万元,支出决算数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0万元、津贴补贴24.40万元、奖金20.45万元、伙食补助费2.14万元、绩效工资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万元、抚恤金0.77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医疗费补助0.27万元、奖励金0.20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公用经费1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主要包括办公费2.41万元、印刷费1.54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74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1,98万元、维修(护)0.17万元、公务招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 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0.32万元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2.25万元相比减少1.11万元,减少49.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17.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 82.6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4个、来宾20人次,主要是专项整治行动开支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护)、油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保财绩[2019]1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文化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精神,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资金133.06万元、专项绩效资金14.06万元。我局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评价,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了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专项支出。自评分90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53分,产出及效率24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5万元,降低44.75%。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拨款滞后办公设备没有及时购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整体支出评价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成本,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单位基本概况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2011年12月成立,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为县民族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核定我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我局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法制股、文化执法股、广播电影电视执法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行使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及其他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文物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和传输机构、传输网络、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电影制片、进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行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其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受理出版物鉴定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经营等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参与实施吊销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经营等市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负责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开展4次以上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2、针对文化市场领域执法办结27件案件;

3、拓展广电、出版、文物类市场执法领域;

4、 组织完成“扫黄打非”四项重点任务。

二 、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我局能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公用经费按要求从严控制,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我局文化执法工作着力抓好“扫黄打非”、网络文化、娱乐市场、广电传媒、版权保护五个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整治,努力为保靖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绩取得离不开财力保障,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我局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

(二)、年度整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2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27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2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25万(工资神利支出112.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为5.71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为3.69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7万元,实际支出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1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结论

    3.1投入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故本次绩效目标合理性评分为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标准,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计划相对应用;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故本绩效目标明确性得分2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

根据关于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编制情况的说明,设定保靖县文化市场综执法局编制共12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详细清单如下:

在职人员控制=(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12)×100%=83.33%;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员编制共12名,实际在编人数10名,在人员编制上未有超编现象,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因此综合来说,我局在人员控制方面成效较好。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评价标准: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故本次在职人员控制率计3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费1.1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费4.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100%=[(7.7-7.7)/7.7] ×100%=0。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4分。

综上可见,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在“三公经费”开支计划上严格遵守该条例的要求,切实的降低了“三公经费”的开支需求。

3.2过程

1、预算完成率

根据2019年度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资金会计报表、保财函[2019]37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文化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上年度结转预算结转36944.10元,本年度年初预算1330639元,本年度的追加预算0元,本年度结余57104.14元。

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未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36944.10+1330639+0-57104.14)/(36944.10+1330639+0)×100%=95.82%。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预算完成率计3分。

    2.预算控制率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0/1330639)×100%=0%,预算控制情况较好。根据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2019年度,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所面积控制率计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2019年度,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计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经过查看帐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实际公用经费为117424.98元,其中:办公费24160元,印刷费15400元,水费1027.40元,电费7414.58元,邮电费15600元,差旅费19757元,维修(护)费1700元,公务接待费2430元,劳务费7437元,工会经费1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9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元。

    2019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239600元,而实际支出数117424.98元,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117424.98/239600)×100%=49.01%。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8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经过查看帐目以及凭证,2019年度核实的实际支出“三公经费”总额13829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99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度预算数为7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数。可见,在“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约”的作用下,“三公经费”已能做到可控、有结余。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13829/77000)×100%=17.96%。

    根据“三公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控制率计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本年度我局实际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7350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0/27350)×100%=0%。

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政府采购执行率计0分。原因为2019年底财政拨付预算资金滞后,造成我单位本年内未能及时采购办公设备。

8、管理制度健全性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职责制度,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财务人员职责;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8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标准:2019度预算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地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故本次资金使用合规性计6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019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故本次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计5分。

3.3产出及效果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根据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结果、对保靖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的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我单位是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的二级机构。故本次指标得分6分。

2、经济效益

    由于本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在资金管理未存在违纪行为;资产处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评分标准,故本次经济效益计3分。

3、社会效益

通过考量本单位2019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本单位2019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县政府规定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好的社会效益。故本次社会效益计3分。

4、行政效能

2019年保靖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通过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评分标准本次行政效能一般计6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们针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发放调查问卷,经分数统计,该项我们指标的分数总计88%。社会对我单位的工作以及服务认可度较好。

    根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标准: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故本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计6分。

绩效评价结论:我局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按时完成;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一年来,我局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督管理措施,着力构建和谐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宣传并开展了扫黑除恶、出版物市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排雷行动、营业性演出和娱乐市场、毒黄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执法检查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及墟场等600余家次,发放宣传单千余份,收缴涉黄淫秽色情光碟200余本,盗版书籍20余册,淫秽包装盒11个,责令改正39家次,行政处罚 27  家,办结案件27件。   本次综合自评总分 90 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二是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未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等政策,未保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执法服装配备等相关问题。

五、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文化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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