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保靖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6 字体大小:


   2019年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导和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处置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突发事件;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开展机动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所队室:办公室、法宣股、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迁陵中队、毛沟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即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02.52万元,上年结转137.19万元,本年收入1565.3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365.42 万元,增长 30.5 %,2019年度支出总计1603.8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32.37万元,增长36.9%。收入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单位专项经费拨款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565.3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10.72  万元,占 96.5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4.61  万元,占 3.4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603.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16.33 万元,占 50.9  %;项目支出  787.5 万元,占 49.1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510.72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354.40 万元,增长 30.6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55.2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19.09万元,增长36.9%。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桐木棋停车场、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555.2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97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9.09 万元,增长  36.89 %,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桐木棋停车场、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555.2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439.2万元,占9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万元,占2.98%,卫生和健康支出37.58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32.22万元,占2.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88.15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555.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5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603.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奖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76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8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桐木棋停车场、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54.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6.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  %,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81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 %,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基数增大。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8  %,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67.7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9.0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7.1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  98.6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2.85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费、被装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4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7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相比增加  0.59 万元,增长 3.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整治行动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使用,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  0.17  万元,减少  0.3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使用,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8.6  万元,占    2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49.81 万元,占 72.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8.6 万元,全年共接待310批次,2320人次。主要是专项整治行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9.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81 万元,主要是燃料费20.19万元、维修费20.66万元、保险费7.07万元、其他1.89万元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平的评价。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4.5分,总绩效为92.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8.6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  万元,增长  14.7  %。主要原因是:包含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人数6人,内容为轮值轮训、缉查教官培训等;开展“全州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行动、组建篮球队,共开支9万元,主要是宣传牌、横幅5万元、宣传手册、海报3万元、器材0.08万元、服装费0.9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7.2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2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工具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名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系保靖县公安局正科级内设机构,保持相对独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006710863G,机构地址在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南路41号。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惩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先期处置在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负责对机动车辆的检测、检验、核发牌证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发证和审验工作,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公安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所队室:办公室、法宣股、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迁陵中队、毛沟中队。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45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6名。年末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26名。

2、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5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72万元、其他收入54.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0.3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06.89万元。全年总支出16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69.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7.24万元;项目支出787.51万元。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5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2.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9.2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9.45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本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实现“交通秩序好、交通事故少、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各项整治行动,以狠抓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口,全体交警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扎实开展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道路交通四项指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8日,全县实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132起,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2.92%,死亡15人,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8%,受伤347人,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1.33%,直接经济损失192.8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9.42%。

2、车驾管业务:共完成车辆注册登记3805台,变更登记193台,注销登记1661台,档案更正8台,非机动车登记审核(电动摩托)132台,抵押登记460台,机动车年检6988台,其他业务1149笔;完成驾驶证申领3346人,补换证3242人,满分学习412人,注销驾驶证115人,驾驶证转出309人,驾驶证其他业务877笔。

3、交通违法查处。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18日止,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025起,其中,简易程序8292起,一般程序3555起,非现场执法27178起。

(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2019年来,为搞好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一是我大队根据省、州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40天的春运、“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国省道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全州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春运工作中我县继续保持了春运期间无死亡人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中因成绩突出,被州交警支队评为“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先集集体”。二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各类联合整治和警保卫工作,据统计,2019年我大队共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联合整治12次,同建同治迎检12次、警保卫58次,并在同建同治迎检中荣获全州第一名2次,三是狠抓落实交通秩序管理日常工作。在扎实开展各类整治行动的同时,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治超治限、农村圩场交通秩序治理等日常工作从不落下,确保了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交通事故处理及预防工作。在事故处理及预防方面我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警保联动,积极开展快处快赔工作。自2019年9月快处快赔工作落地见效以来,我大队民辅警与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一起组成的警保联动工作对分派在我县四个快处快赔服务点开展快处快赔工作,通过警保联动队员引导利用交管12123网上处理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183起。二是充分发挥事故调解委员会的作用。2019年度,事故调解委员会在龙明亮、吴大华两人的主持参与下,共调解各类交通事故118余起。三是充分发挥村警工作职能,事故处理中队对我县一百多名村警进行了事故处理相关的“应知、应会、应做”工作培训,有效的提升了村警在农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履职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事故处理工作效率。

   (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我们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车辆和驾驶员源头隐患治理。目前,全县在册27台专用校车的运行情况以实现规范营运,2019年来我县无涉校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了在校学生的乘车安全。

     (五)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为全面建设一流高效、规范服务车管所,落实好窗口单位管理规范,扎实把服务群众、群众满意作为工作中心广泛开展,我大队积极部署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和深公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便民服务措施,筒化证件办理程序,减免申请材料,在免费照相业务中,我大队为办理车辆上户、驾驶证申领等业务的群众免费照相6000余次,节约费用10.5余万元。同时狠抓驾驶人办证和机动车挂牌的源头管理,严把体检资格关、考试关、车辆登记关、转出关、审验关。

    (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队先后开展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农村、社区、驾校、企业开展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览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收群众咨询5万余人次,发安全提示短信2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安全文章18期,微博发布/转发安全提示、警示文章166篇,从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入手,持续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文明程序有所提升,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评价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达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2019年7月15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9年度编制人数为4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46人,剔除抽调公安局及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5人,实际在职人员为41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1.1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137.19万元;年初预算1488.1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77.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69万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94.2%。预算完成率94.2%,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年初预算为1488.1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77.18万元,剔除不属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追加预算54.61万元(说明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1),剔除后的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2.57万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1.52%。预算控制率=0-10%(含),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86万元;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7.24万元,剔除不属于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内的公用经费61.37万元(说明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2),剔除后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85.87万元。

本单位的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99.85%。公用经费控制率超出0%,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8.41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97.73%。“三公经费”控制率97.73%,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9.3万元,本单位实际采购金额为57.20万,剔除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17.48万元,本单位实际采购金额为39.72万元。说明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3)。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1.07%,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1)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办发〔2020〕9号)、《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办发〔2020〕5号)、《关于表彰全州公安交警系统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和优胜单位的通报》(州公交传发〔2019〕181号),本单位在2019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州大庆安保“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考核等次都为优秀,在计算重点工作完成率指标时,根据2019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次,参考州直单位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评分按7.5分计算。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2019年,本单位坚持主动履责与协调联动相结合、源头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国省道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全州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等专项行动,落实事故预防安全隐患排除,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4小时全天候处理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5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9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本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90份(本单位员工30份、服务对象30份、社会公众30份),收回问卷调查9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内部员工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履行服务承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宣传国家政策,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3.40%、社会公众96.47%、部门内部员工为98.3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95.1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关于预算控制率计算说明:2019年初预算数为1488.15万元,决算数1565.33万元,预算追加数为77.1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费14.59万元、州拨工作经费31.09万元、治超、同建同治等行动经费8.93万元,均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系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在计算预算控制率时应予以剔除,则剔除后,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2.57万元。

    2公用经费控制率计算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7.24万元,其中包含:(1)公车补贴12.82万元;(2)基础设施维护费17.64万元;(3)治超、同建同治、行动开支7.28万元,(4)交警工作经费23.63万元,以上四项合计61.37万元,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不属于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内的公用经费,在计算公用经费控制率时应予以剔除,则剔除后,本单位的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85.87万元。

3、关于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计算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9.3万元,由于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中,2019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采购金额为17.48万元,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在计算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时应予剔除。剔除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金额为39.72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4.5分,总绩效为92.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存在绩效问题

1、年初预算因本级财政财力的原因编制不精确,根据财政要求,单位按财政制定的标准编制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的预算,预算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过低不能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使得单位要求财政年中追加,造成单位预算追加。

2、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较多,预算完成率绩效评价设计不合理,造成预算完成率较差情况。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一是拨款时间影响,财政年底拨入的资金,单位无法当年使用,造成结转结余;二是项目资金结转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期限长,有的甚至需要两到三年才能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在立项开始实施当年一并下达,项目实施不可能在当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也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造成结转结余;三是部分项目虽已实施但尚未结算,未结转支出,造成结转结余;四是项目实施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影响财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除了实施前预付部分资金外,实施期间资金付款进度一般都慢于项目实施进度,且为保证项目质量,部分资金待完成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年以后,再支付剩余资金,造成结转结余。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影响绩效评价评分,并且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多半部分为本单位不可控因素造成。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一)经验教训

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

1、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度,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议

1、建议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

2、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建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4、建议加强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部门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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