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6 字体大小: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系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MB1713379k,机构地址在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信访大楼。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1、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3、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4、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15、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11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管理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标准化与计量认证股、产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

本单位直属行政机构4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派出机构6个:迁陵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阳朝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吕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复兴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毛沟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清水坪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下属事业机构5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产商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酒类产销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19年度进行部门决算公开的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1469.17万元,上年结转148.59万元,本年收入1320.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82万元,减少 0.44  %,主要是因为减少一般性支出;总支出1359.8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0.37万元,增长 3.85  %,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检车一辆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132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3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34%;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48.2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1359.89万元中,其中:基本支出1262.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83%;项目支出97.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7%;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72.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82万元,减少1.91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财政拨款总支出1272.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82万元,减少  1.91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72.3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56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4.82 万元,减少 1.91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控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7.86%;教育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10万元,占总支出 7.55%;农林水支出20.55,占总支出 1.62%;住房保障支出67.39万元,占总支出5.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93.7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72.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3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款)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为 918.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9.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7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控制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1.6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控制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 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1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控制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检查增多。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增多。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 9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造成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98.61万元,支出决算为9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造成人员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驻村工作。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造成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74.7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92.9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4.52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181.8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9 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 39.9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2.2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6.09万元,减少 61.6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7.79  万元,完成预算的64.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租车费用从其他交通费中列支,与上年相比减少 4.21  万元,减少 35.08  %,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租车费用从其他交通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79  万元,占 32.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9万元,占 67.2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79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90 个、来宾 435人次,主要是迎接上级检查(活动内容)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7.7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79 万元,主要是燃油费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6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深化市场整治为切入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市场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监管工作继全监管零事故。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1.8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10万元,增长  28.29  %。主要原因是:办公室牵头脱贫攻坚、驻村扶贫、美丽湘西等相关工作。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5万元,用于召开食品安全会议,人数89人,内容为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未进行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9.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 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 发〔2015〕8 号)。按照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系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MB1713379k,机构地址在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信访大楼。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1、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3、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4、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15、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11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管理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标准化与计量认证股、产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

本单位直属行政机构4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派出机构6个:迁陵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阳朝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吕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复兴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毛沟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清水坪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下属事业机构5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产商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酒类产销管理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105 名,其中行政编制  71名,事业编制 3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 名,财政补助人员4  名)。年末实有人员 88人,其中行政编制 66 名,事业编制 22名。

二、部门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3,205,827.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723,076.22元、其他收入482,751.2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485,877.15 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1,485,877.15元、年初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0元。全年总支出13,598,87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378.01元,包括人员经费10,388,049.66元、日常公用经费 2,235,328.35元;项目支出975,500.00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824,086.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7,148.3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3,962.8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68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2,826.5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92,826.58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0元。

三、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深化市场整治为切入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市场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监管工作继全监管零事故。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注重“三个重点”确保食品安

全。2019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高危地区、关键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人群、敏感时段、焦点问题,从“三个重点”入手,全面强化对食品安全各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县共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26家(次),覆盖率达100%,在检查中发现问题611起,其中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5家。一是重点食品。对全县14家大桶水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体户实行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买样送检,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倒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展辣条等“五毛食品”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没收过期食品120公斤;行政约谈了县内6家辣条批发商,从源头上基本禁止了辣条等“五毛食品”流向校园。二是重点区域。对全县77所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出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幼儿园2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约谈校长1名,对2家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举办校园及周边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场次,对77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全县农贸市场用工业松香给家禽脱毛、牛羊肉注水进行专项整治,对牛羊肉经销商进行集中行政约谈,切实杜绝了用工业松香给家禽脱毛、牛羊肉注水行为。以对令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集体聚餐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督促完善进货台账40家,立案查处14起。对全县旅游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经营主体专项检查,督促引导61户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销售的5户餐饮食品经营者进行了行政约谈。三是重点人群。对县拘留所、看守所及全县养老院、大型工地食堂、葫芦镇灾区群众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特殊人群的饮食安全,对4家养老院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 开展“三个整治”确保药品、保健品安全

一是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对全县49家药企药店法人集中进行了行政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停业整顿2家,核减经营范围1家,加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5家。二是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对全县保健品、化妆品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于审批手续健全的进行规范办理好直销员证,按照企业和个体经销两种管理模式进行经营。专项整治期间,取缔关闭2家,整顿规范5家。三是开展特殊药品、专管药品、“两非”专项整治。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问题。

3. 强化示范引领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全力整合全县湿米粉加工小作坊。运用行政手段,引导全县7家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入股方式,新成立了保靖文运食品有限公司,走资本整合、生产整合、市场整合、品牌整合和产业整合之路,实现了食品安全与社会效益双赢,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州推广。二是积极实施城区农产品快速检测全覆盖工作。督促城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对入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共检测食用农产品3000余批次,对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并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扎实推进“明厨亮灶”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组织住建、环保、教体等部门到重庆市武隆区和龙山县考察学习“明厨亮灶”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保靖县“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县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目前全县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明厨亮灶”率达80%,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显著提升。

4. 严格监管执法确保食药安全

2019年以来,查办食药类违法案件20起(其中:食品案件14件,药品案件6件),罚没款12万余元。查获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及其他食品相关产(商)品货值35万余元,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万余元。取缔关闭保健品销售店2家,整顿规范5家。

(二)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1.强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我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多证合一”、企业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窗口办”,提高投资创业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了社会较好的评价。2019年1月1日至11月4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68户,同比增长17%;其中内资企业 229户,同比增长19%;农民专业合作社247户,同比增长25%;个体工商户992户,同比增长28%。全县累计登记市场主体9715户,同比增长25%;内资企业登记在册1416户,同比增长2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册登记1205户,同比增长28 %;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册7094户,同比增长26%。新设市场主体大幅增长,旅游产业、特色农业、网络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增速较快,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对扩大就业和税收、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强力维护市场秩序

在监管机制上,建立了协同监管平台并积极推广运用,建立健全了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惩戒等监管制度,利用协同监管平台抓好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并积极做好行政监管和司法惩戒的有效衔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初见成效。2019年吊销47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有19户,办理司法冻结4户。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年报、企业备案等信息归集分析。2019年度,企业年报率88.04%,个体年报率89.51%,农专年报率83.25%。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年报意识明显增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在秩序规范上,集中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打击非法传销、打击商标侵权、整治虚假广告、查处商业贿赂、规范公用行业竞争行为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群众反响较好。集中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22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222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引导、督促新办营业执照162户,对23户经营户进行了行政指导,对5户无证经营户进行了抄告。目前,全县“无照率”控制在3%以下,“无证率”控制在5%左右。

3. 强力改善消费环境

创新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工作,整合“12315”、“12331”、“12365”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制定了纠纷处理机制,规范了标准服务流程,形成了以首席调解员为主导,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配合的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共受理、调解消费投诉70件,解决70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守住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食品安全联合行动中,开展集中销毁行动,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其他商品等30余个品种,货值金额20余万元,保靖县电视台、保靖红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群众中反响强烈。

4. 强力抓好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局、省局、州局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户外广告标语标牌横幅、保健品市场乱象、“护老”行动、辣条等“五毛”食品、酒类安全、食品相关产品、蜂蜜、肉制品、米粉、油炸食品、大桶水、工业松香给禽畜脱毛、注水肉、“护苗”行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高毒禁限用农药、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兽用抗菌药、私屠滥宰、农资打假和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等30余项专项整治,排查化解安全隐患1238处,下达责令改正619家(次),查办案件124件(其中:商标侵权案11件,产品质量案6件,无证经营案33件,食品案14件,吊销案47件,药品案6件,其他案件7件),货值金额59余万元,全年罚没金额20余万元,无行政诉讼案。积极配合全县“打非治违”行动,对全县44户证照不齐的采矿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了地毯式检查,对5户无照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4户。深化合同监管,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对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等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整治,共检查格式合同12个式样,对其中7家企业制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行政约谈、并责令改正。牵头抓好了全县户外广告标语标牌横幅整治工作,检查户外广告设施4179个,拆除3534个,立案查处10起。

(三)政府质量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1.加快形成“大质量”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质量强县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构建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核心、多种质量机制做支撑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我局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技术提升要求,起草了《保靖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保靖县2019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保靖县州长质量奖培育计划》等文件,明确了我县中长期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了三年计划,确定了品牌创建目标任务,为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年的全州质量宣传月活动中,作为9县市区唯一代表,作了《全面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助推保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发言。组织开展了“一月(质量月)、三日(标准化日、认证日、计量日)、五进(质量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系列活动,“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我县加速形成。

2. 加强质量品牌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保靖黄金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驰名商标申报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靖黄金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申报班子,并按各自职责,积极向省局、州局做好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实施州长质量奖培育、申报工作。召集政府质量工作部门,召开州长质量奖培育、申报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州长质量奖培育计划,落实各部门责任,并明确相关激励政策,确保我县至少成功申报1家单位。在我局积极指导下,茶婆峰公司和欣晟科技实施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正积极申报湘西州第三届州长质量奖。三是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对我县2家硫酸生产、2家机动车等行业、1家危险化学品工业气站、3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跟踪验证。配合省、州质监局对我县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获证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8家企业发现问题5个,对属企业自身的问题已督促整改。经我局积极向省局申报,县茶叶办获得保靖黄金茶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奖补资金20万元。

3. 全力做好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全县6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使用管理。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安全隐患2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立案4件。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操作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抓好计量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油表等民生计量管理,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衡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确保量值传递准确,维护计量公平。全面取缔辖区内固定摊点使用杆秤,2019年以来强检计量器具435台,覆盖率达100%,其中检定加油机170枪。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战略项目。今年我局针对我县黄金茶、蔬菜示范区建设,培养5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向州局进行申报,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助搭建标准体系框架,目前5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四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对县内3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2020年7月18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9年度编制人数为105人;实际在职人员为88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3.8%。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9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9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年初预算12,937,631.00元;本年追加预算-214,554.7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100%。预算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年初预算为12,937,631.00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14,554.78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1.65%。预算控制率在0-10%(含),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2019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本单位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实际数为1259690.78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128000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11.60%。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15,788.57元(公务接待费37,85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30.57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9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9.92%。“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未下达,本单位实际上凡是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按100%计算(说明详见本报告六、需要说明事项1)。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1)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保靖县政府2019年对各部门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定等结果。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在计算重点工作完成率指标时,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等次,参考州直单位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评分按8分计算。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本单位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履职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始终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不断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单位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9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30份收回问卷调查3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本地食品药品违法处置及时性、本地过期药品管理和处置情况、本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处置情况、本地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或发现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管理情况、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平均满意度为:93.67%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六、需要说明事项

1、关于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计算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实际上凡是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本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在计算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时,政府采购执行率按100%计算。

七、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相关要求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3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2分。

    八、主要经验

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

1、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度,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机构改革后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多项职能,在增加职能的同时却没有增加相应的人员编制。

2、专业化监管人员缺乏的问题。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执法办案等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性,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并经过后期工作实践的人员,或从事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时间或经验积累的人员。目前,新招录的专业人才全部下村锻炼,总体人员年龄偏大,基础学历偏低,思维模式和工作积极性处在调整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特别突出。

3、财政投入困难的问题。县财政对我局预算的综合监督执法经费、日常监督经费、监督抽检经费等单位专项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给我局的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4、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目前全县监管基本是靠现场实地检查,远程监控等现代化技术应用几乎没有;全县6个农村基层监管所,2个所没有办公场所,且没有1台交通工具车,不能满足正常监管工作需要。

5、公用经费控制率与要求相比有一定出入,是由于年初的预算指标面临着物价、劳务费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2、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3、加强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部门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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