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保靖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保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保靖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1 字体大小:

  BJDR-2018-00017

  

  

保政发〔2018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保靖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181210

保靖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州政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激活教育内生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县,为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2018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和湖南省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达到国家班额标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到2020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和城乡低保户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现象。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和湘西自治州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计划。完善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等四类学生(含非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四个阶段每生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中职一、二年级每生每学年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中职三年级每生每年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五年制的前三年为中职);按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分别给予1500元、1600元、2400元的免学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教辅材料费和免教科书费,高中阶段据实免除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对当年考取本科、专科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贫困家庭、孤儿及事实孤儿家庭、大病大灾贫困家庭、父母一方丧偶的农村单亲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分别发放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为贫困大学生(每生每学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2000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逐步免除建档立卡户学生的考试报名费、普通话测试费。推进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建立与扶贫、民政、残联等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施义务教育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全力推进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科学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完善教学设备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的配备。推进学校四改三化,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深化中考改革,高中阶段学校依据档分+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注重提高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配齐后勤管理服务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后勤人员的待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三)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计划。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应全部预留为教育用地,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建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因地制宜办好山村幼儿园。支持、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服务供给,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优、考核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奖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四)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计划。加快保靖历城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科学统筹专业设置、招生就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将保靖历城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成为省级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推进产教融合,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开展普职融通教育改革实验,积极探索普高学校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通、师资互用。突出实践性教学,强化专业学科建设,建立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奖补机制。

(五)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计划。实施思源实验学校改扩建设,进一步改善高中教育教学条件。加快高考改革制度研究,平稳对接国家新高考改革,3年内完成所有高中教师轮训任务。切实抓好普通高中文理不分科走班选课制和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全力抓好高中教育,争创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  

(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力争2020年前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落实随班就读,推广送教上门,提高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七)实施城乡师资统筹配置及培养计划。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统筹分配城镇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编制向农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和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健全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消除挤占教师编制、抽(借)调教师到非教学岗位工作的现象。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讲学。落实好《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保靖民族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办法(暂行)》的通知(保字〔201825号)文件精神,采用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两种方式每年面向社会招聘不少于20名高中教师,每人给予补贴安家费10万元、提供公转住房等优惠政策,设八年基本服务期限,作为高中骨干教师培养;继续实施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五年制专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启动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省级计划。县教局要制定城乡教师交流管理办法,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教师交流轮岗,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构建以教学业绩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建立择优竞聘上岗和教师正常退出机制。统筹补充结构性紧缺的学科教师。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打造名优教师团队,组建各学科名师工作室,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高中骨干教师,按要求给予适当的经济待遇。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管理,打造一支职业化校长队伍。每年培训10名以上校长、100名以上骨干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落实德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使各方面教育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协调发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一体化德育体系。坚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的状况。引导帮助学生形成一项以上艺术特长和爱好。创新学校国防教育形式,加强学生军事训练。

(九)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六长(县长、局长、乡镇长、村组长、家长、校长)责任制和六帮一行动(一名乡镇包村领导、一名村扶贫结对帮扶人、一名驻村工作队员、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体系。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县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天1元以上的标准予以配套,提高膳食质量。试点推行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课间营养餐。

(十)落实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责任体系。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深入开展四育两进活动,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

(十一)落实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两个责任,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县级财政按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党建工作经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扶贫开发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加快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实施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建立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将每年9月第一周定为教育工作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逐步提高校长和班主任津贴;落实教育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逐步制定覆盖各类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生均经费和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在原有教育事业发展预算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强化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力度,统筹使用的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用于教育投入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明确部门职责。县教体局负责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和协调沟通,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县发改局要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教育项目建设;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筹措教育发展资金,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县经信局要配合做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县住建局要优化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人社局要落实好教师津贴待遇相关政策;县公安局要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保障教育用地;县扶贫开发办要配合做好贫困学生资助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发展脱贫工程;县委编办要统筹做好教师编制配备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加强对教育事业的宣传,积极倡导先进的教育观、科学的人才观,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振兴民族教育、加快教育强县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考核激励。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严格学校管理,将教学质量与校长聘任、教师晋级晋职和工作调动直接挂钩,实行同奖同罚,形成以校长为核心的教学质量捆绑式管理体系。完善教师职称评聘方案。强化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全县教师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奖励参照县教体局执行,实施分级(等)考评;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严格规范高考和学考奖励;提高名师、骨干教师待遇,加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力度,充分激发教师内部活力。县人民政府将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列入专项督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督导评估。强化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县教体局牵头制定重点考核指标,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直单位及乡镇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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