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阳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

《保靖县阳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来源:保靖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字体大小:

《保靖县阳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公示


前  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落实《保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相关专项规划,保靖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格局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基础作用,组织编制了《保靖县阳朝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阳朝乡发展现状特征,兼顾安全与发展,整合优势资源,联动区域,统筹安排全乡各项建设活动,推动乡村集聚发展和资源节约利用,统筹配置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促进阳朝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对阳朝乡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为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本规划包括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域范围为阳朝乡行政辖区内的14个村委会,包括涂坝村、尧洞村、阳朝村、甫吉村、溪洲村、夕铁村、猛科村、梭落坪村、龙家村、麦坪村、科秋村、米溪村、龙头村、仙仁村,总面积为120.17平方千米。乡政府驻地范围包括阳朝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部分周边需要加强管控区域,总面积为0.10平方千米。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

文中“下划线”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国土空间规划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 现状基础

区位条件优越。阳朝乡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地处保靖县东部,东与古丈县断龙山镇、古阳镇接壤,南邻葫芦镇,西接长潭河乡,北连迁陵镇。境内S318保古连接线贯穿全域,为全乡带来了便利的交通。

现状生态本底优越,自然资源丰富。阳朝乡属亚热带山地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分明。山坡环绕,中形如盘。地形属本县中部山丘区。境内唐家河由西南沿与涂乍分界线流向东北,沿与古丈分界线北流,至白溪口入酉水。


第二章 发展定位目标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规模化集约经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结合阳朝乡自身资源特色及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阳朝乡的总体定位为:以发展现代农业种植、休闲农旅为重点,打造全县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使之成为湘西州现代农业示范型城镇。


第三章 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构建总体新格局

构建乡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乡域涂乍河自然环境,结合县级“双评价”成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一心、两轴、四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心”为以乡政府为中心的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两轴”为以唐家河为基础的旅游发展轴(生态观光)、以“保古连线”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轴,“四片区”为以阳朝村集镇为基础的综合服务区、溪洲村和阳朝村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区、梭落坪村和甫吉村、龙家村、龙头村、麦坪村、猛科村、涂坝村、夕铁村、和尧洞村的农业发展区、仙仁村和米溪村生态保护区。

第二节 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三条控制线,确保三

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至2035年,明确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1万亩,占乡域总面积18.37%;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0万亩,占乡域总面积17.18%。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充分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全面摸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内“非农化”“非粮化”及质量不优问题,并依据国家规定积极推进核实整改,提出分类处置措施,落实整改、严肃问责,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更优、布局更加合理。

专栏3-1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

一、耕地保护红线

1.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2.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4.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6.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2.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3.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生态保护红线。至2035年,阳朝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12.59公顷,占乡域国土总面积的7.59%。主要分布在乡域东部与南部区域。

专栏3-2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则

1.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

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3.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城镇开发边界。阳朝乡行政范围内未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第四章 国土空间保护

第一节 耕地资源保护

稳定耕地数量,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任务。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将33106.72亩耕地保有量和2064.6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或者补充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或者通过调剂使用补充耕地指标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科学划定耕地恢复空间,建立健全耕地恢复管理机制,协调好耕地用途管制与广大农民权益,分阶段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构建乡、村田长及网格田长工作体系,构建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稳固提升水稻、油菜籽、棉花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采取优化种植结构、归并零散地块、推进平埂增地等措施,通过旱改水、土地平整、道路沟渠综合建设等工程提升耕地质量等别。有序推进旱地改造水田工程,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科学防治和利用污染耕地,因地制宜实施耕地休耕轮作,有效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阳朝乡林地总量4580.2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1.55%。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加强天然商品林的封禁性保护和生态性培育,开展低效林改造、林木蓄积量提升,至2035年,林地保有量落实上位规划相关指标。

河湖岸线及水源地保护。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通过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规范河道管理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措施。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第三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传统村落。阳朝乡现存传统村落1处,为米溪村。

——保护措施及管控要求。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征得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保护发展规划逐步完成核心保护区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完成建设控制地带改造,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或者奖励。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的保护应当坚持整体保护和原址保护的原则,保持传统村落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自然景观。在核心保护区内,除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核心保护区修缮、装饰、装修建(构)筑物,设置标识、临街广告等,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发展规划要求,不得影响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轮廓线和主要视线走廊,为核心保护区提供良好的保护屏障和景观背景。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在保护传统风貌和建筑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引导传统村落村(居)民对建(构)筑物进行结构加固、隔热保温、通风采光、内部装饰等改造,提升村(居)民居住品质。


第五章 国土空间开发

第一节 镇村体系

结合乡域现状及发展条件,依据人口规模及各行政村在乡域的地位和职能,构建“集镇—中心村—一般村”三级镇村体系结构。

集镇:以乡政府驻地所在的阳朝村委会为核心,承担全乡主要服务配套及辐射带动周边村庄。

2个中心村:中心村包括溪洲村、米溪村,其位于阳朝乡集镇未来拓展方向上的村庄,主要职能为发挥好现状基础条件好的优势与产业功能联动,形成村庄组团的中心,为周边村庄提供设施支撑,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11 个一般村:一般村包括甫吉村、龙家村、龙头村、麦坪村、猛科村、涂坝村、夕铁村、尧洞村、科秋村、梭落坪村和仙仁村。以农业发展为主,其要求为满足村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配套。

村庄布局分类。根据乡域现状及发展条件,将村庄分为城郊融合、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特色保护、集聚提升五大类。

——城郊融合类。主要包括阳朝村。是指位于城镇周边的村庄,受到城镇功能的带动和影响,包括与城镇、产业园区联系紧密或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

——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甫吉村、龙家村、龙头村、麦坪村、猛科村、涂坝村、夕铁村、尧洞村。是指耕地及园地面积占村庄总面积比例超过40%,规模较大、分布集中且质量较好,或具有较好农业产业基础和特色,以发展农业产业为主的村庄。

——生态保护类。主要包括仙仁村。是指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如位于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内,或生态敏感脆弱的村庄,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且占村庄总面积比例超过30%的村庄。

——特色保护类。主要包括米溪村。是指具有特色资源或保护价值的村庄,包括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 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风景旅游资源或自然遗迹的村庄。

——集聚提升类。主要包括科秋村、梭落坪村和溪洲村。是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发展趋势较好的一般村庄。

第二节 产业发展布局

以乡域现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为基础,结合传统种植业、现代养殖业、特色农产品布局,构建“一心、一轴、一带、三片区”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心。以乡政府为中心的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轴。以省道S318为乡域主要对外发展主轴。

一带。贯穿整个乡域的涂乍河生态观光带。

三片区。东南部生态产业区、中部综合服务发展区、西北农业种植示范区。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根据县委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以片带面、组团发展的乡村建设新模式,依据乡镇现有特色资源和发展方向,阳朝乡共划分1个示范片区,规划范围为溪洲村、阳朝村、龙家村、梭落坪村、夕铁村、甫吉村和麦坪村。

——溪洲里现代农业示范片区。该片区以溪洲村为核心,S318公路与保古连接线为发展轴,通过规划水渠新修、防洪堤整修、机耕道及产业路新修、红薯粉加工厂等项目,带动农业示范片区发展,加强片区耕地抛荒治理,增加粮食产能。同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综合交通规划

形成畅联互通的交通网络组织。通过高速公路、省道、区域道路规划等交通规划,推动区域交通互联互通。

——高速公路规划。乡域北侧规划怀化沅陵至龙山高速公路,中部规划湖南省张家界至贵州梵净山高速公路(保靖段),加强湘西州内以及周边城区的交通联系。

——省道规划。规划乡域由北向南保靖县迁陵镇至古丈县连接线、保靖县迁陵镇至芙蓉镇高铁站公路升级,进一步阳朝乡集镇与周边乡镇的联系。

——区域道路规划。规划乡域米溪村至葫芦公路、保靖县阳朝至岩对岩公路,整修科秋村道路塌陷路段,加强集镇与各中心村之间的联系,至规划期末,实现村村通公路,村道硬化率达到100%。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乡公交、县城汽车站的无缝衔接。结合重要交通节点、公路沿线具备实施条件的公共服务场所布局充电站点,在集镇公共停车场和村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充电桩。

第四节 镇村基础设施配套

建立城乡统筹的供水体系。集镇由水厂统一供水,按照“镇村供水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运营思路,对水源、水厂及供水管网等工程进行维护及完善,加快完善通村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全乡供水“同质、同网、同源、同服务”。规划至2025年,阳朝乡供水普及率不低于88%;至2035年,全县城乡供水覆盖乡镇达到98%以上。

完善全域污水处理和雨水排出系统。构建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高标准处理污水并再生利用。逐步完善现有集镇及周边区域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收集汇入阳朝乡污水厂进行处理。因地形等因素导致污水无法集中处理或居住较为分散的农村污水量不大的村组,污水处理方式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四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有条件地方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如人工湿地、生化塘、污水处理站)。至2035年,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构建集约高效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实行垃圾源头分类,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方式,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设立若干集中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主要设置在居民点、村部等地段,在乡域集中居民点、绿地公园、集镇等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地区至少设立一个公共厕所。占地30—50平方米/座。

实现网架结构坚强、运营智能高效的电网。乡域现有变电站1处,基本满足现状用电需求。规划沿乡域主要道路架设10kV线路至各居民点,各居民点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大于500米。同时电力线路之间应减少交叉、跨越,并应保障与其他线路的安全距离,对居民集中居住区道路应实现亮化,可采用太阳能风光互补路灯,道路亮化应采用专线供电,由灯光控制箱统一控制,并保障村庄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照明、夜间应急照明等公共照明要求。

构建城乡统筹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逐渐推进农村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阳朝乡现有燃气加气站一处,近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气源。远期集镇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气源,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其余地区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气源。天然气供气形式采用管道输送,液化石油气供气形式采用瓶装的方式进行供应。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智慧城市发展。加快5G网建设,在5G网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网络质量,推进5G网络的建设和普及。大力发展移动通讯并逐步建立移动通讯光缆和5G基站,建立覆盖全域的移动通讯设备基站,减少通信盲区。对乡域现有电话、网络、电视线路进行完善,加快光纤到村,促进农村地区信息化。集镇电信传输线路全部采用光缆埋地敷设,光缆在村庄之间采用架空形式,在集镇采用地埋形式。

第五节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集镇、村两级公共服务体系,结合人口分布特点与需求,分别于乡镇人民政府、阳朝村设置一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并科学配置各类设施,合理布局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教育事业体系。以打造优质、特色、和谐、活力、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为目标,保障基础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规划保留乡域现有阳朝小学、阳朝中心完小等学校,新建溪洲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索推进学区制改革,积极引入与大力培植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占比和覆盖面。

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按“集镇—村庄”两级配套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成集镇10分钟、基层村30分钟医疗服务圈。各中心村及基层村结合现状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村卫生所,至规划末期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创建设施完善的商业服务体系。阳朝乡商贸服务设施主要布置在阳朝村委会至乡政府沿线两侧以及溪洲里综合服务中心,以“一心辐射全乡”布置各类商业设施,包括银行、便民超市、饭店、电商网点、农贸市场等,完善的商贸服务体系。

构建高效便捷、均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按集镇、中心村、一般村三级设置。

——集镇。规划至2035年集镇配置文化娱乐设施,内设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中心村。各中心村分别配置1处文体活动场所,主要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和健身广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农民培训中心、阅览室。

——一般村。一般村结合综合服务中心设小型文化活动室,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同时结合公共活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

构建因地制宜、结构完善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坚持“老、残、儿”一体化的原则,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线,整合统筹残疾人、困境儿童两个群体对于精神残疾、弱智、重残等特殊康复服务的设施需求,推动各类福利设施共建共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层级丰富、多元共享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坚持便民为原则,构建高水平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利用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功能,结合公共活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

构建文明殡葬、生态安葬的殡葬改革体系。推动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合理配置殡葬基础设施,提高殡葬设施整体服务水平,更好适应殡葬整治、改革和未来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引导村民改变传统观念,使殡葬用地向公共墓地集中。龙家村规划新建集中治丧场,引导村民文明治丧。

第六节 公共安全设施配套

救灾指挥中心。规划救灾指挥中心设立在阳朝乡政府,同时在辖区乡村设立救灾指挥点。逐步建立灾情会商与信息服务联动机制,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全乡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防洪排涝规划。实施流域调控、洪涝兼治、化害为利的雨洪管理对策。规划对大型水库进行扩容,对河道沿线进行综合整治,提高防洪标准。实施山洪沟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治能力,重点疏浚山洪沟提升其行洪泄洪能力,对乡域范围内山塘进行清淤、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规划近期对集镇内涝积水点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在内涝点建设排涝泵站,改善集镇排涝能力。至2035年,酉水流域达到5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集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的重现期,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为1.50—4h。

抗震规划。规划乡镇按照6度(地震烈度)标准设防。医院、学校、村委会等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规划将乡镇设为重点防灾单位,并充分利用村庄的山林绿地、运动场地和开阔地作为疏散场地。以主干路、进村主路、产业园区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以公共广场、篮球场等空地作为主要疏散场地。

消防规划。建设覆盖乡域的消防体系,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提高消防水源的可靠性和覆盖性,完善乡域消防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以集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两级消防体系建设。规划集镇建设消防站1处,实现集镇5分钟消防覆盖率达到100%,集镇沿居民点和街道设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乡域以中心村为基础,分别配套建设微型消防站,成立志愿消防队,对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以满足消防需要,同时加强消防通讯建设,形成迅速通达的火警通讯网;乡域范围内充分利用湖、塘水系作为消防用水水源。

防灾规划。乡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点、蓄滞洪区等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建设活动应避开地震带、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蓄滞洪区。以主要干道作为应急避险的主要通道,严格控制疏散通道两侧的建筑高度,确保交通通畅,利用公园、绿地、学校等旷地形成合理的避难场所。

避难场所、疏散救援通道。以集镇广场、公园及绿地作为避难场所。以省道S318为对外应急主通道,依托村道建设内部应急通道,形成完善的避灾道路系统,保证救援疏散的需要。

公共卫生安全规划。规划乡政府为指挥中心,负责宣传、整合、协调、管理、决策等各项职能,乡镇卫生院兼具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职能,发挥哨点功能,规划配置应急空间,包括预检分诊点、发热诊室(门诊)、(临时)隔离点(室)、采样点、转运场所。集镇及各村对外交通道路口设置临时防控点,兼具检查、隔离、登记、追踪等职能。广场、露天停车场等开敞场地以及宾馆等公共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转换为公共卫生应急空间的用地和设施。

第七节 村庄规划指引

相关约束传导。将保靖县总规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个村,同时根据各村发展诉求合理下达各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构建“乡域—中心村—一般村”三级社区生活圈。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乡域级生活圈服务半径3千米,中心村级生活圈服务半径1千米,村组级生活圈服务半径500米。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分级配置主要公服设施。

村庄类型、发展方向及设施配置。根据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成果,按照村庄发展分类及村庄发展状况,确定村庄规划类型、发展方向、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八节 全域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结合道路边界、集镇空间位置、村界,划定15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采用“单元划分+详细规划”的规划传导形式,统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协调相邻村庄资源保护和要素配置,形成整体合力。



第六章 乡政府驻地规划

第一节 乡政府驻地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规模。结合阳朝乡集镇区域用地布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骨架路网、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等因素,依据规划控制需要,乡政府驻地规划范围涉及阳朝村部分区域,用地规模为9.76公顷。

第二节 规划用地结构与布局

用地结构。以现状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结合集镇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一轴两区”的集镇总体空间结构。“一心”为集镇公共服务核心,“一轴”为东西产业发展轴,“两区”为生活居住区、农产品展销区。

用地布局。乡政府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生产和生活用地空间。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留白用地,为不可预见的新产业新业态提供空间保障。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的规划建设,以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为原则,旨在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总面积为5.7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8.61%。该区域邻近集镇现有基础设施,易形成规模,形成配套齐全、环境整洁的居住空间,创造一种社区的归属感。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旨在建立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合理布局、功能齐全、就近服务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6.81%。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总面积为0.4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71%,主要布局于集镇人口集中、交通便捷的地段,有利于形成商业中心气氛。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0.0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1%。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第三节 道路交通规划

集镇道路系统规划。集镇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组成,形成“两横多支”的道路骨架。以主干路联系集镇各功能区和对外出入口,以次干路形成二级分流系统,联系各组团,以支路联系各组团内部交通。

——主干路。作为集镇主要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构成集镇道路网主要骨架。主要包括保古连接线。

——次干路。城镇功能组团之间的联系通道,起到集疏交通流的作用。主要包括阳朝村主路。

——支路。集镇与各村之间的联系通道,主要包括连接各村的通村道路。

交通设施规划。规划集镇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沿线合理布局公用停车场,结合阳朝乡人民政府以及集镇公共停车场配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保留现状行政办公设施阳朝乡人民政府、阳朝村村民委员会、阳朝乡派出所等。规划期内,进一步配优办公设施,美化办公环境,强化服务保障,提增干事动力,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加快阳朝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体设施。规划保留现状阳朝乡农家书屋、阳朝村阅览室等文体设施。结合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文体活动场地及活动设施,不仅可以为村民提供日常的活动场所,还可以承担重大节庆日的文艺表演,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教育设施。规划保留现状阳朝小学。规划期内对教育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优化办学条件,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力保障。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保留现状阳朝乡卫生院,用地面积为0.25公顷。同时,进一步推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满足人民对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保留现状阳朝乡敬老院,用地面积为0.13公顷。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建设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第五节 公用设施规划

构建节约优先高品质的供水保障系统。至规划期末,城镇自来水普及率100%。规划人均用水综合指标200升。集镇内统一供水,给水管网沿道路管网布局,在城镇主次干路慢车道或人行道留出干管位置,尽量避开污水干管,配水管网为环状围,以改善集镇的生活用水。

构建完善可靠的排水体系。规划城镇排水采用分流制,构建源头削减、中途控制、末端治理的多级控制体系,保护水生态环境。提高雨、污水管网建设标准,提升排水管网覆盖率,加强管网改造和疏浚,规划至2035年,实现乡政府驻地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出。

构建绿色安全电网体系。对集镇现有的电力设施调研,电力工程能满足全的电力需求。针对集镇居民区电力电信线路存在安全隐患、乱搭乱建的现象,对集镇入户电网进行改造。通过迁移线路、挖掘地下管道,将架空的杂乱线路进行“线缆落地”。同时,推进全区配电自动化、智能电表和计量自动化建设,大幅提升农村电网智能化水平。

构建泛在高速通信网络。统筹电信网络、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网络、邮政服务网络和综合通信机房建设,启动5G规模化商用,加快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绿色环卫系统。在乡政府驻地建立全覆盖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在小区、办公楼普及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提倡绿色消费,避免过度包装,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绿色办公,减少生产废料,控制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减量化。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大力开展面对公众的宣传普及教育,落实生活垃圾中危险废物的安全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合理布置垃圾箱。在居住区内统一设置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以及固定的袋装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200米。

第六节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防洪排涝规划。阳朝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集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的重现期,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为1.50—4h,局部重要地区可提高至20年一遇,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为1—3h。规划对乡政府驻地内干渠和排洪渠道进行疏导,确保雨季的排水畅通及农田灌溉用水。采取植树造林,加强水土保持,修筑截洪沟和排洪渠,修缮水塘,治理病险水库,完善预警预报系统等相关工程措施,预防预警山洪灾害。

人防规划。以空地、绿地、露天停车场、广场、学校操场等室外场地作为紧急庇护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服务半径为500米。固定避护场所按庇护人员不低于规划居住人口的30%进行配置。

消防规划。加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配置点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高乡政府驻地抵御火灾能力;结合给水管网、人工水体、天然水体,按标准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车取水口等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栓沿道路两边敷设并靠近路口,消防栓间距不宜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50m,在集镇中心及重点建筑物前要提高密度,消防栓应保证有足够水压。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治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在建设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性仓储及生产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工程措施预防工程地质灾害发生。

第七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少数民族风貌保护。规划范围属于湘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传统特色民族村寨景观是湘西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现有保存较好的民族建筑进行保护修缮、风貌整治。为保护少数民族建筑及其所在环境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新增建筑应考虑传统风貌协调一致性,不破坏原有特色风貌。

第八节 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详细规划单元划分。结合乡政府所在地的集中连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及周边需要加强管控区域范围,以行政界线、河湖水系、重大设施廊道、现状地物为边界进行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将乡政府驻地划分为1个详规编制单元。


第七章 乡镇风貌设计指引

第一节 总体要求

总体风貌。对阳朝乡田园景观、乡土特色的挖掘,结合阳朝乡山水林田湖草整体形态格局与总体城镇定位,规划建立“以自然资源特色为基础、以基层村为脉络、以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的全域风貌管控体系,形成阳朝乡“田园风光·生态宜居”的风貌特色定位风貌。

第二节 乡政府驻地设计指引

集镇风貌区控制及引导。结合乡镇山水林田湖草整体形态格局,通过对田园景观,乡土特色的挖掘,集镇以民族自然生态风格为主。强化建(构)筑物与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环境的风貌协调,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突出体现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风光,展示传统造船竹编工艺,发展现代农业基地,深入农耕体验;发扬保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自然风光、农业种植、农作加工、农耕体验、农副产品美食等于一体的自然生态体验风貌区。

标志性地段风貌引导。集镇标志性地段包括主要出入口、广场、公共空间、重要景观节点,规划应结合地域特色及周围环境,对标志性地段进行风貌塑造。在主要出入口加设地标与特色标识,并在路旁增设花带、垃圾桶等街道家具,酌情补种行道树。在主要道路、公共空间等重要景观节点,选取阳朝乡特色标识渲染整体氛围,选取主题雕塑、宣传语等打造良好的视觉氛围。公共空间和广场考虑到安全性,铺装采用透水性良好的材质,与景观小品、健身设施共同构建尺度适宜、环境舒适的公共活动空间。

第三节 乡村设计指引

村民建房管控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美丽湘西建设工程,打造秀美宜居新农村,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对农村建房体量风貌进行有效管控。

——风貌引导。村民住房的新建和改造应符合居住建筑规范标准,尊重居民意愿和居住习惯,借鉴运用地方民族传统建筑的平面功能组合、空间形态构建、立面外观造型和建筑细部装饰等技术和工艺修建湘西特色民居。新建房屋建筑形制和设计方案可参考《湘西自治州特色居民与传统风貌保护整治示例图集》。

——选址控制。通过引导村民集中建房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上要拆除旧房,再建新房,有特殊情况在建新房过程中需要保留旧房的,应在新房建成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房区域建房。

——面积控制。严格控制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宅基地涉及使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80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210平方米;全部使用原有宅基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210平方米;混合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210平方米。

——高度控制。农村住宅必须采用坡屋顶,不超过3层,首层层高不超过3.6米,其余层高不超过3.3米,若有地下室的,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2.2米,不得修建或变相修建超高超大建筑。

村庄风貌管控要求。为延续山水田园风貌,体现湖湘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居特征,本次规划对村域范围内山水田园风貌、建筑风貌、公共空间风貌提出管控要求。

——山水田园的传统风貌。将村庄与山水田园风貌作为整体进行格局保护与乡村风貌塑造,延续山水田园的传统风貌,不得随意破坏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及农田园地。加强山体保护,禁止擅自挖山、取石开矿、滥砍滥伐等。保护好村庄自然生态良好及有管控需要的坑塘水面,禁止对自然河道截弯取直、开挖围填,鼓励人工坑塘退塘还湿、退塘还河。加强对田园景观风貌的塑造,结合村庄特色产业优化田园种植形式,适当引导田园景观集中连片。


第八章 重点项目计划

根据阳朝乡的用地布局,明确阳朝乡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集镇改造和建设,强化总体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衔接,保证乡域空间的有序生长。并建立“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时间序列实施机制。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规划实施的交通、水利、电力、旅游、民生、产业、生态等重点建设项目共18个。通过建立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等情况,对全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统筹安排。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明确规划组织机制。阳朝乡政府负责落实本规划对乡镇的具体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各村和村民的关系,共同支持产业建设和发展。由保靖县人民政府与阳朝乡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乡镇规划的实施措施,按照项目计划制定乡镇年度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各年度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

完善配套规划政策。由保靖县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帮助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所需资源要素落实。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及实施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与保障。

加强社会监督实施。相关部门严格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建立项目准入条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项目支持、资金奖补、干部绩效评价挂钩。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利用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对比计划进度 与实际进度形成综合考核,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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