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法院:“老赖”拒不履行义务 被司法强制拘留

保靖法院:“老赖”拒不履行义务 被司法强制拘留

来源:红网保靖县分站 发布时间:2018-06-22 字体大小:
 

  近日,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胜某因拒履被保靖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 

  事因2017年10月27日,周明某与被告周胜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胜某偿还借款32342元。该判决书1月11日正式生效后,周胜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周明某遂向保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2月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保靖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周胜某通过微信(因周胜某长期在外务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然一直未有回应。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电话、短信联系周胜某,亦均无果。一时,被执行人周胜某玩起了“躲猫猫”。 

  6月6日上午,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周胜某将于该日返乡,保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向兴国一行6人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周胜某毛沟镇略水村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询问,了解到周胜某之前微信送达的文书均已收到,因对判决不满和无履行能力为由而拒绝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深入询问下,周胜某交代自己2017年6月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可河村和当地人开了一家三无香厂,占有20%的股份,工厂至今仍在运转,介于此,执行法官遂继续劝说周胜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周胜某仍顽固不化,拒履义务,严重妨碍执行工作。保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6月11日上午,保靖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友军一行3人来到拘留所责令周胜某尽快履行义务,周胜某模棱两可塘塞应付,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目前,周胜某仍被拘留中。 

  “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是儿戏,执行局将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坚决攻破执行难,维护公平正义!”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友军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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