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来源:保靖县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室 发布时间:2023-09-06 字体大小:

届次: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编号:209

建议人姓名:石红梅

主办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

建议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州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调解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州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筹联动有待强化。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妇联等职能部门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调解”主体责任不到位,调解组织之间沟通、协作、联动等机制制度不够顺畅。近年来,我州引发的命案主要涉及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琐事,且多发生在农村。

二是调解能力有待提升。村级人民调解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素质不高,平时调解纠纷主要靠经验、凭感情,人民调解卷宗整理不规范,不利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据统计,我州调解员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仅占32.65%。

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乡镇将纠纷调解作为基层司法所主责主业,导致基层司法员没有精力对人民调解开展业务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农村“五老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助推乡村发展的动力还不够强。

四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奖补资金主要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县市本级财政无法保障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司法所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部署推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整合乡镇站所力量,依托“政法委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聚焦婚恋家庭、命案防范、山林土地等重点社会矛盾和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农村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建设,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市本级财政对人民调解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兑付“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编制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相关经费预算,推动相关经费逐年增长。加强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将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考评范围。


建议回复:

保政案复字〔2023〕第38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石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209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借力“四源共治”工作机制,法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农业农村、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同时深入分析和科学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对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婚恋家庭、邻里琐事、复转军人安置等各种诉求和矛盾纠纷突出,经常出现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及时互通信息,以利提前进行调处化解。

二、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开展技能培训,继续让1260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走深走实,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专业学习实现整体调处能力的提升。一是固本。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律师以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在培训中随机分组进行模拟沟通训练,提升沟通能力;邀请心理专家和咨询师对调解员进行心理知识培训,提升疏导技巧。二是开流。引入具有法学背景的人员、专业律师等加入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从源头上、总体上提升调解员的专业化程度。

三、强化基层治理。一是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二是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三是多渠道拓宽综合调解。全程全力参与“险源、诉源、警源、访源”四源共治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是搞好、搞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题中之意,深化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扩大基层人民调解影响力,提高群众对基层人民调解的知晓率、理解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城镇大道、公园、广场等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大道、公园、广场;建成172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挖掘特色民族文化,创作和展演一批苗画、山歌、竹编、陶器等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各类媒体,同频开播法治专栏、推送法治信息;发挥“村村响”村组全覆盖优势,播放民法典等音频,送法进土家苗寨。另一方面,整合法治宣传资源,通过“八五”普法宣讲团、“女警法治宣传”、“女民兵法治宣传”、“老年大学法治宣传”4支队伍进社区、进村寨发放宣传资料、开办讲座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联系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司熠

联系电话:15080882738、0743—7830265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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