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
届次: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编号:128
建议人姓名:余国标
主办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
建议内容:前几年,州内各县市先后开展了整治“无事酒”的运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老百姓都是拍手称快。最近两年来,由于管理有所松懈,“无事酒”风又日益抬头,乔迁、开业、开工、满月、生日、升学、参军等名目越来越多,排场越来越大,礼金越来越高,浪费越来越大。“吃酒”送礼成为群众的巨大负担,同时也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手段,危害极大。“无事酒”不仅败坏民风民俗,而且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本辖区治理城乡村(社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居)组干部包组负责制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树立起“倡导节约”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把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持之以恒,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建议回复:
保政案复字〔2023〕第39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余国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为严格禁止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发生,积极开展整治“无事酒”的行动,保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专人办理。在全县范围内倡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以此减轻群众人情负担,净化社会风气。
一、主要措施
(一)形成合力,建章立制。我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保靖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联〔2022〕31号)文件,引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庆酒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事前一周报同级纪委备案;丧葬酒必须当时电话报备,事后一周内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与12个乡镇已签订2023年度保靖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责任状,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以身作则,主动签订承诺书,目前已签订承诺书1220余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参与移风易俗弘扬新时代新风运动,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
(二)广听民意,实事求是。督促村(社区)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座谈会、院坝会等,广泛听取民意,收取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讨论修订村规民约,并按程序报批。新的村规民约规定村(社区)民操办婚丧嫁娶人情宴请必须提前到村(社区)委会申报备案,接受村红白理事会监督执行,让村民自觉遵守、自主执行,接受民主监督。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镇村干部及党员劝阻责任,实行联系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一条龙”签订不承接违规酒席承诺书。统筹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整治“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抵制“无事酒”,确保宣传深入人心。一方面利用赶集日,组织发放“抵制无事酒,树立新风尚”倡议书,截至目前,共发放倡议书8400余份,面对面给群众宣传解读整治“无事酒”规定;另一方面要求镇村两级利用“村村响”、手机短信、微信,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刹人情歪风”的相关规定。与此同时,安排部署乡镇人民政府点对点对街上酒楼进行宣传,建议酒楼不接办“无事酒”订单,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社会新风。
(四)贴近群众,做好监督。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熟悉乡情、贴近群众的优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群体对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教育、早制止。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组织5个监督检查组下沉到12个乡镇开展督查,要求村(社区)做好日常巡逻和台账登记,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上门规劝和制止。目前已上门规劝放弃宴请24起,发出督查通报2期。
二、下一步打算
下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公职人员及村干部及时查处。严厉惩治违规整酒。党员干部违规整酒的,收缴其违规所得礼金、礼品,视情节轻重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取消其本人当年的评优评先等资格。同时每年对落实《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工作落实情况好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委也将继续加强对各村(社区)整治“无事酒”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加强巡视巡察,节假日进行“四风”检查,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不力、工作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司熠
联系电话:15080882738、0743—7830265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