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

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

来源:保靖县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室 发布时间:2023-09-06 字体大小:

届次: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编号:72

建议人姓名:石召慧

主办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

建议内容:农贸市场是老百姓的“菜篮子基地”,是涉农零散个体销售农产品的直接经营场所。长期以来,在县市城区的农贸市场早晚市时段,总是涌现出大批的涉农零散个体将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背运至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农贸市场周边的人行横道、马路边进行销售,占道销售情况甚是严重。同时,这批特殊销售人群在销售过程中即要对购买者耐心商谈,又要面临着监管部门的驾车驱逐,经营环境脏乱无序。特别是在年轻人外出务工居多的情形下,这群涉农零散个体销售人员大部分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肩上挑的、背上背的是沉甸甸的待销产品,却没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能安心进行买卖的固定场所。为了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这项民生、再就业、三农工程涉农零散个体平台的经营环境。

建议: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涉农零散个体提供固定经营场所。在农贸市场科学、合理规划涉农零散个体经营区域,根据农产品不同类型,分门别类明确销售区,定点定位有序经营。

2、加大宣传规范销售力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固定摊位销售。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早、晚市特殊时段、特殊地点,对占道经营者给予教育相结合的柔性执法,坚决杜绝粗暴简单执法,体现执法为民情怀。推进雷锋志愿者便民服务站点,宣传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市场,免费给予经营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3、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场经营环境。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建全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管理制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及消费者规范化经营及消费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涉农零散个体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经营市场环境。


建议回复:

保政案复字〔2023〕第35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石召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第7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区农贸市场

我县迁陵城区现有商贸中心市场(建成于2000年,现为我县最大综合性集贸市场)、城南农副产品自由交易市场(于2014年投入使用,现为我县城区农副产品主要交易市场)及梅花农贸市场(于2019年投入使用,因规划及经营效益等原因,目前该市场已于2023年3月整体进行转包承租,后期由承租方进行管理,同时计划保留部分零散人员自产自销区域)等三个综合性农贸市场,现由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保靖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一)归行划市,定点定位。我县对市场内布局进行了明确的归行划市,分门别类明确销售区,定点定位,并结合市场人流量、经营环境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对城区农贸市场销售区域适时进行合理划分。

(二)建章立制,依法依规。我县结合城区集贸市场经营实际,制定完善了《保靖县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制度》、《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区经营管理制度》、《保靖县城区马路市场(流动摊贩)规范管理方案》和《保靖县市场服务中心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上规范集贸市场管理,为个体经营户提供便利条件,引导涉农零散销售个体依规经营。

(三)强“基”健“体”,提升品质。2022年以来,我县充分利用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大好时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运投公司等单位对商贸中心市场及城南农副产品自由交易市场进行了市场路面、公共照明、公共排水、公共厕所等市场基础设施设备的全面升级改造,城区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四)强化引导,为民服务。为更进一步做好涉农零散个体的服务,始终按照“方便群众,疏堵结合”的原则规范管理。一是以“亲情服务、人性管理、文明执法”为宗旨,以满足群众所求所需为根本遵循,兼顾城市市容、交通秩序和市场繁荣,每天早上7点前涉农零散个体可在酉水南路商贸中心路段有序摆放摊点,执法人员7点上班时引导其入市经营。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拓宽果农、菜农的销售渠道,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实地调研、统一规划、分点布局,在不影响市民生活、不妨碍城市交通的前提下,每年7至9月瓜果上市旺季,分别在南门桥停车场、金域龙湾大树旁、御江帝景二期交叉路口、蓝泊湾路口、桐木棋小区路口及高架桥路口设置农副产品临时摆放点,有效解决瓜果菜农进城“售卖难”的问题。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努力维护各销售点的秩序,督促果农菜农规范经营和搞好经营产生垃圾处理,努力保障精准助销增收、群众生活便利、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城区人车流量骤增、管理难度加大等特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执法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针对重点区域和路段人流量大、流动摊点多的特点,加强巡查,大力开展教育劝导工作,全力保障节假日期间城区市容有序、环境整洁、出行畅通。

二、优化措施

(一)合理细化城区现有市场经营布局。为更好安置城区涉农零散个体人员,已在商贸中心市场及城南农副产品自由交易市场两个人流较为密集的市场内设置了农副产品自产自销贸易区,为其免费提供固定的交易场所,其中城南市场自产自销贸易区设置于原老车站,现有摊位82块;商贸中心市场自产自销区设置于市场正大门下方钢架棚内,现有摊位41块,二楼空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并可视安置情况对市场内摊位进行补充性的临时调整;同时整合细化市场商品经营种类,规范市场内经营管理,在城南市场和商贸中心市场内入口显著位置设立便民联系服务点,由市场管理员兼职便民服务员,为涉农零散个体及购物百姓提供道路指引、免费休息、售卖咨询等爱心便民服务,并在相应区域制作了售卖分类指示牌30余块,为城区涉农零散个体及购物老百姓指明市场内各区域及自销区的方位和范围。

(二)不断规范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区分不同人群,不同情况,转变农贸市场管理方式,采取“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对于老弱病残、首次违规等特殊人员,早、晚市等特殊时段,采取言语劝离、口头教育、帮助带至指定经营区域等“柔”性措施,实现对占道经营的有效化解。在采取劝离无果、教育无效、屡次再犯的情况下,对占道经营人员采取暂扣货物、警告等“刚”性执法方式,涉农零散个体及群众对管理方式的转变给予了支持和肯定。

(三)有效优化市场自销区经营模式。按照一户一摊的原则为涉农零散个体提供固定摊位,按照先到先用,定时轮换、卖完即走的经营模式,每日休市按时清场,对自销区内随意多占、乱占临时买卖摊位的行为坚决制止。城南市场日常日均安置约150人次,商贸中心市场日均安置约20人次。在端午、中秋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涉农零散个体多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商贸中心及城南两个市场摊位情况,在市场合理范围内增设临时摊位以满足农户售卖需求;对安置后又挑货外出的情况,及时做好其思想工作,让其安心在安置摊位买卖。


联系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司熠

联系电话:15080882738、0743—7830265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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