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管理和利用的建议

关于规范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管理和利用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3 字体大小:

届次: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编号:1

建议人姓名:张文谨

主办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

建议内容:为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办学效益,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农村由分散办学逐步变为集中办学。我们湘西地区积极执行国家教育政策,集中或撤并了大量规模较小且分散的学校,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促进了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优化。但是,大幅度的中小学撤并造成了大量农村教育资源的闲置,当地教育部门对闲置校舍没有足够的人手和资金去维护,校舍废弃不用慢慢变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村里认为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既然不办学了当然要归还给村里使用,有的闲置校舍被村里随意占用或出售,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浪费。

建议:

一是统筹安排,合理利用。闲置校舍的处置工作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共同统筹,根据闲置校园校舍的利用价值,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最合理的利用方式。

二是内部调剂,优先用于教育事业。村委会内部可调剂使用,充分提高闲置校舍的利用率,将闲置校舍优先调剂用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勤工俭学、实训基地、教师周转用房以及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教育事业。

三是村里回收,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是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与村委会协商,调整用于农村图书室、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农村老年协会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

四是公开出租出让,收益用于本乡镇教育事业。对布局调整中明确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通过资产评估后,公开进行出售出让,处置收益用于教育事业。对有条件可出租的闲置校园校舍,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所属村委会出租,上报乡镇备案,收入用于本乡镇教育事业。

五是确认危房,及时拆除消除隐患。对年代久远,常年失修,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以及地理位置偏僻,确实无法变卖、转让、移交的中小学闲置校舍,报乡镇和教育部门批准后,予以拆除,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建议回复:

保政案复字〔2024〕第71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张文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管理和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0日,按照《保靖县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保政办函〔2023〕59号)文件精神,农村闲置校舍计划全部移交属地乡镇进行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一是统筹安排,合理利用。2023年10月30日要求全县各学校对本校闲置资产进行详细清查。经查,涉及法人学校18个,项目246处,其中有6处已经再利用,1已处拆除。二是内部调剂,优先用于教育事业。根据各校调查走访,闲置校舍均为村小教学点,无再利用的必要。现239处闲置资产进入移交程序,县财政部门正在进行资产审核。移交资产共计土地32处,房屋207处,账面原值964.66993万元。三是村里回收,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我县所有教育闲置资产除再利用的以外,已全部按程序移交属地乡镇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联系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司熠

联系电话:15080882738、0743—7830265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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