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靖县农村小学(幼儿)教育定向培养毕业生复检情况公示
根据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教体局等单位《<保靖县2016年农村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经抽签号为29号本人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合格,现将复检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若有异议请及时与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743-7728127)。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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