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度,现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下列22名拟任职人选予以任前公示:
周光波,男,大学文化,1979年10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副科级),拟任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庆,男,大学文化,1982年9月出生,200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县法制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拟任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 菊,女,大学文化,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3月参加工作,现为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保留副科级职级干部,拟任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恒江,男,大学文化,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拟任县委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家智,男,大学文化,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拟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彭 程,男,大学文化,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组织部科员,拟任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付 凯,男,大学文化,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拟任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谢 钊,男,大专文化,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0年3月参加工作,现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留正科级职级干部,拟任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田 波,男,大专文化,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2月参加工作,现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任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仁科,男,大学文化,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县纪委工作人员,拟任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试用期一年)。
杨光辉,男,大学文化,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5月参加工作,现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拟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一凡,女,大学文化,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拟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宿秀江,男,大学文化,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湖南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拟任机构升格后的湖南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华,男,大专文化,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副科级),拟任机构升格后的湖南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 欣,男,大学文化,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任机构升格后的湖南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清水坪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远坤,男,高中文化,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县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拟任机构升格后的湖南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毛沟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正高,男,大学文化,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拟任县人民法院吕洞法庭庭长。
彭 勰,男,在职研究生文化,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县公安局魏竹路派出所保留副科级职级干部,拟任县公安局迁陵派出所教导员。
王宠惠,男,大专文化,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毛沟派出所所长,拟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 勇,男,大专文化,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科员,拟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龙 俊,男,大专文化,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科员,拟任县公安局吕洞山派出所教导员。
彭召勇,男,大学文化,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公安局科员,拟任县公安局葫芦派出所教导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来信或来电举报者,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实,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5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受理地点:县政府办公楼二楼
专用举报电话:0743—7830896或12380—6
邮政编码:416500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