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中期调整的通知
保贫字〔2017〕6号
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进行中期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中期调整,涉及调整项目98个,新增项目291个,共计资金31820.79万元(调整第一批项目(保贫字〔2017〕2号文件)资金19051.565万元,新增资金12769.225元)。其中财政涉农资金16352.79万元(调整第一批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2891万元,新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461.79万元),其它资金15468万元(调整第一批项目其它资金6160.565元,其它新增资金 9307.435万元)。
二、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效益。
附件:1. 2017年保靖县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2. 2017年保靖县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计划(保贫字〔2017〕2号)调整表
保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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