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州司法局、州财政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及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保靖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党组、县纪委驻政法战线纪检组联系县司法局纪检干部参与,于2017年12月15日对全县12个乡镇及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委会上报的817件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813件。其中,一般纠纷803件,占比98.8%;复杂疑难纠纷5件,占比0.6%;重大纠纷5件,占比0.6%。经征求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意见,表示无异议。
现将813件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举报电话:县司法局基层股:7728228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7830155
保靖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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