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中共保靖县纪委保靖县监察委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拉网式全覆盖”专项巡察整治工作的公告

中共保靖县纪委保靖县监察委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拉网式全覆盖”专项巡察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和医疗救助帮扶“拉网式全覆盖”专项巡察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巡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县监委就专项巡察整治工作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尽职免责  
    凡在自查阶段,各相关单位主动发现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凡是自查不主动、不认真,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整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容错纠错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和医疗救助帮扶工作中因政策调整带来决策上的失误、积极推动工作无意造成的过失、不可抗力造成工作上的延误、单位和个人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实行容错纠错,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三、坚持宽严相济  
    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是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和医疗救助帮扶项目实施中存在优亲厚友、索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利益输送、以次充好、虚报价格等违法违纪问题,能在4月30日前主动向县纪委监委交待问题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积极整改问题的,可视情节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四、坚持挺纪在前  
    严明工作纪律,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和医疗救助帮扶专项巡察整治过程中,凡是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故意隐瞒、甚至搞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专项巡察整治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鼓励投诉举报  
    鼓励广大群众如实检举揭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和医疗救助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各类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举报公众号:保靖纪检监察;  
举报信箱:bjjw7830841@163.com;  
举报电话:7811233(信访室)   7830867(专治办);  
受理主动说明问题地点:县四大家办公楼后栋5006室(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电话:7830745.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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