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保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保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31 字体大小:


保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靖县自然资源局   保靖县统计局

2022年3月31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保靖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党委、各乡镇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4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采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12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126427个,平均密度72/平方公里,略低于全省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84735.10(18982.34公顷)其中,水田163970.85(10931.39公顷) ,占比57.59%;旱地120694.65(8046.31公顷),占比42.39%;水浇地69.6(4.64公顷),占比0.02%。另外还有4888.20(325.88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666.05(111.07公顷),旱地3222.15(214.81公顷)

总体来看,我县耕地分布较均匀,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348.35亩(689.89公顷),占比3.6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484.65(2232.31公顷),占比11.7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3845.9 (8923.06公顷),占比47.0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3348.25 (5556.55公顷),占比29.2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3707.95 (1580.53公顷),占比8.33%

(二)园地171458.55 (11430.57公顷)其中,果园104956.65 (6997.11公顷),占比61.21%;茶园40096.20(2673.08公顷),占比23.39%;其他园地26405.70(1760.38公顷),占比15.40%。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比耳镇、清水坪镇、毛沟镇、复兴镇、迁陵镇、吕洞山镇、葫芦镇等地区,占全县园地的90.90%

(三)林地1940700.75 (129380.0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617752.25(107850.15公顷),占比83.36%;竹林地4469.55 (297.97公顷),占比0.23%;灌木林地162978.45 (10865.23公顷),占比8.40%;其他林地155500.50(10366.70公顷),占比8.01%。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毛沟镇、清水坪镇、迁陵镇、碗米坡镇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71.49%

(四)草地6531.15(435.41公顷)其中,其他草地6531.15 (435.41公顷),占比100.00%。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普戎镇、水田河镇、毛沟镇、阳朝乡、迁陵镇等地区,占全县草地的66.09%

(五)湿地2343.45(156.23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省涉及5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0.65(0.71公顷),占比0.45%;内陆滩涂2332.8(155.52公顷),占比99.55%。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迁陵镇,占全县湿地的69.1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732.65 (5915.51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4273.55 (951.57公顷),占比16.09%;村庄用地71083.65 (4738.91公顷),占比80.11%;采矿用地3014.10 (200.94公顷),占比3.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61.35 (24.09公顷),占比0.4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阳朝乡、清水坪镇、毛沟镇、复兴镇、迁陵镇、长潭河乡等地区,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2.89%

(七)交通运输用地35947.20(2396.48公顷)其中,公路用地11471.70(764.78公顷),占比31.91%;农村道路24464.40(1630.96公顷),占比68.06%;港口码头用地5.25(0.35公顷),占比0.01%;管道运输用地5.85(0.39公顷),占比0.02%。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9.9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018.90(3601.2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3345.95 (2889.73公顷),占比80.24%;水库水面4837.05 (322.47公顷),占比8.95%;坑塘水面3579.30(238.62公顷),占比6.63%;沟渠1619.85 (107.99公顷),占比3.00%;水工建筑用地636.75 (42.45公顷),占比1.18%。总体来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迁陵镇、复兴镇、毛沟镇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58.51%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县直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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