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542
- 文号:保政办函〔2019〕28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保靖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6-19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靖县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靖县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靖县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9〕40号)和《湘西自治州教体局关于印发〈2019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在规定的办园规模控制数内招生,其中城区幼儿园控制规模数为5050人,农村幼儿园控制规模数为4600人。
(二)小学:3490人,其中城区1530人。
(三)初中:3100人,其中城区1800人。
(四)普通高中:保靖民族中学1400人,其中普通生791人,自主招生42人,定向生462人,特长生105人。
(五)中等职业教育:1300人,其中县职业中专学校招生6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照学生居住地与入学学校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小学招生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初中招生原则上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二)坚持“优质初中资源共享”原则。根据县优质公办初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情况按比例将初中优质生源推荐指标分配到全县各乡镇小学,实现县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共享。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省、州招生文件精神,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四)坚持“统筹协调、班额控制”原则。县教体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
三、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招生。
全县学前教育招生由县教体局统筹,按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实行就近入园。各幼儿园招生不得突破县教体局核定的办园规模数及上级规定的班额标准。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小学招生按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实行就近入学。初中招生按“划片招生”原则将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安排到相应乡镇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鼓励居住在花桥中学周边的阳朝小学、涂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到花桥中学就读。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
2.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和招生计划招生,新生班额控制在45人/班内。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或监护人在上述社区范围内有房产(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迁陵小学: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或监护人在上述社区范围内持有房产(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户籍属于迁陵镇阿扎河村、陇西村、陇木峒村、通坝村、陡滩村、谭家村、王家村、三联村、龙溪坪村、四方城村、昂洞村、撒珠村、那甫村、新码村、松溪村、土碧村、府库村、利福村、普溪村、那铁村共20个村的适龄儿童。
岳阳学校: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朝阳社区、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南门河以东或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产(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户籍属于迁陵镇花井村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组、郑家堡组、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的适龄儿童。③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户籍属于清水坪镇、比耳镇、碗米坡镇、普戎镇管辖行政村及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岳阳小学:①招收户籍属于迁陵镇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南门河以东或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产(须出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但无城区房产,户籍属于迁陵镇腊水村、杨家村、茶市村、踏梯村、哪洞村、陇洞村、扁朝村、和平村、梭西村和花井村(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郑家堡、谢家湾组、向家组、杨家组除外)共10个村的适龄儿童。③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监护人进城务工无城区房产,户籍属于吕洞山镇、葫芦镇、复兴镇、毛沟镇、水田河镇、阳朝乡、长潭河乡管辖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2)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保靖民族中学:招生规模800人,16个教学班,50人/班。分两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按照《保靖县2019年小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算及保靖民族中学七年级优质生源推荐办法》(保教体发〔2019〕11号)规定,全县12个乡镇小学结合“优质初中资源共享”原则,依据2019年小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算结果向保靖民族中学推荐优质生源322人。
第二批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2019年小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算结果,面向实验小学、迁陵小学、岳阳小学三所城区小学招生478人。录取名单在实验小学、迁陵小学、岳阳小学、保靖民族中学进行公示。
雅丽中学:招生规模1000人,20个教学班,50人/班。分三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在保靖民族中学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共享推荐工作结束后面向龙溪小学、阳朝小学、涂乍小学、昂洞学校四所农村小学招生188人。同时,结合雅丽中学优质艺体教育资源实际,由该校按照《保靖县雅丽中学2019年艺体优质生源招生工作方案》面向全县小学招收30名艺体优质生源,实现艺体优质资源共享。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二批次:由县教体局统筹,按照“划片招生”原则面向实验小学、迁陵小学、岳阳小学三所城区小学招生754人。
第三批次: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招收属于迁陵镇、阳朝乡户籍且在县外小学毕业需返乡就读的七年级新生。监护人需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到雅丽中学报名,经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由雅丽中学录取,录取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义务教育阶段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招生。
县教体局根据县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安置就读名单,将小学一年级适龄生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集中统一安置。原则上小学一年级适龄生安排到岳阳小学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安排到雅丽中学七年级就读;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学生分别在岳阳小学和雅丽中学集中统一安置并予以公示,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三)高中教育阶段招生。
1. 保靖民族中学高中招生由州教体局统筹,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新生班额控制在55人/班内。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报州教体局审批,招生方案由县教体局党组研究后行文,保靖民族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2.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州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县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方案,县教体局和县职业中专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3. 支持县职业中专学校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保靖民族中学继续办好“中职对口升学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靖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对教育法律法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超计划、跨区域招生,必须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规范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省、州规定执行,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借读生”,严禁争抢、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保靖民族中学初、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第十二届县委〔2018〕第1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明确的招生要求,不得“打招呼”“批条子”“走关系”。
(四)加强招生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十不准”,确保招生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全县各学段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