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515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保靖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5-06-24
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BJDR-2015-00006
保政发〔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按照《湖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湘政发〔201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湘政发〔2015〕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全面清理,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共计3640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2634项,行政强制171项,行政征收46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08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213项。
二、经全面清理,本次公布的责任清单共计1253项,其中主要职责517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39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72项,公共服务事项225项。
三、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权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能的变化和转变,及时调整完善,确保行政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