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靖县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规范我县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和《中共(用户自定义敏感词)湘西自治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教小组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和审查过程
2020年5月19日,县教体局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对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6月2日,县教体局就《方案(草案)》向州教体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作了专题(常见错误)汇报,根据州教体局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内容;6月3日,就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6月15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文昌同志在县会议中心一楼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座谈会,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送审稿)》;2020年7月15日,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会上原则审议通过《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1.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农村学校注册入学,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超员摇号,严禁跨区域报名和填报招生录取志愿。
2.科学划定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相对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由于我县城区初中教育资源不够均衡,为了实现教育相对公平,保靖民族中学初中招生采取多校划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
3.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由县教体局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组织各学校统一使用中小学招生入学电子管理平台实施招生报名,超员摇号。
4.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纳入单校划片的公办学校,由县教体局按照户籍地、居住地等顺序合理确定录取批次,超员批次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便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邀请纪检监察、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5.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序入学,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
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入住县慈爱园的孤儿和扶贫易地搬迁户子女进行统一安置;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形近字错误)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规范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1.坚持统筹管理。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初中毕业生志愿只能选择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中的一类,只能填报一所同一批次录取的学校。
2.坚持择优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九年级七科文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成绩低于420分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四、《方案》亮点
1.对城区学校采取划片招生,超员摇号,可以有效控制招生乱象,防止城区学校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也体现了教育公平。
2.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原来进城择校的学生返乡就读,从而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