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保靖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25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助推我县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意义

通过制定《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投融资管理,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综合成本、风险控制以及偿付能力等因素,严格控制好公司各类债务规模,守牢“红线”,坚持“底线”,防止超额举债进行项目投资。对防范企业投融资风险,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保靖县县属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政办函〔2020〕5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

四、制定过程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9月10日县财政局草拟了《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22日以会议形式征求了县人大财经委、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等12个单位的意见,综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10月31日将《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后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五、主要内容

《保靖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共有七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各方职责、投融资原则和决策程序、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其他规定、附则等内容。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