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的公告

保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的公告

来源:保靖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字体大小: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保靖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保政办发〔2022〕13号)精神,决定对2022年符合奖励标准的事项实施奖励,现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2022年9月2日

举报内容:关于齐兴化工厂起火并引发山火的问题

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

二、举报时间:2022年9月10日

举报内容:迁陵镇陇洞村刘某烧田坎问题

奖励金额:人民币200元

三、举报时间:2022年9月19日

举报内容:葫芦镇葫芦村龙某门店大量储存汽油柴油问题

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

四、举报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举报内容:阳朝乡溪洲村张某违规野外用火问题。

奖励金额:人民币200元

五、举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

举报内容:迁陵镇谭家精石灰厂采石场安全隐患。

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

六、举报时间:2022年11月2日

举报内容:迁陵镇新城百货门店内百货与烟花爆竹混卖问题。

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

奖励金领取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止(正常工作日领取)。请举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信访大楼四楼应急管理局408财务室领取,来时请提前拨打电话0743-7850051联系,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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