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字体大小: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周呈        填报时间:2020年12月2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罚〔2020〕77号 经营经验不合格食品“韭菜”案 彭清香

彭清香 经营经验不合格食品“韭菜”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9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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