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字体大小: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彭薇         填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罚字〔202154

保靖县宏达钢材店经营检验不合格产品(热轧圆盘条)案

保靖县宏达钢材店

92433125MA4LMK4P8U

陈靖湘

经营检验不合格产品(热轧圆盘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适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4元;2、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计人民币10314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5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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