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彭薇 填报时间:2021年7月2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日期 |
1 | 保市监处字〔2021〕56号 | 保靖县新益民眼镜二店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 保靖县新益民眼镜二店 | 92433125MA4PAM6F2D | 汤海敏 | 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隐形眼镜等产品共计46盒;2、处以罚款人民币计10000元,上缴国库。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6 | 202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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