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王洁 填报时间:2021年10月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1 | 保市监处罚〔2021〕75号 | 保靖县豪爵摩托车专卖店超范围经营“小刀”牌电动车 | 保靖县豪爵摩托车专卖店 | 433125600056849 | 何四红 | 超范围经营“小刀”牌电动车 | 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形。作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2、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上缴国库。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8 | 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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