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陈应明烟草)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陈应明烟草)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彭薇        填报时间:2024年4月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4〕12号 陈应明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案 陈应明 433125199008250000 陈应明 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22]2号)的规定,对陈应明给予如下处罚:
处以违法经营总额40%的罚款,计人民币283.34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26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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