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保靖县和谐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保靖县和谐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案)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朱民润        填报时间:2025年3月2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5〕3号 保靖县和谐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案 保靖县和谐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  91433125675578046H  曾珍 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 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进行处罚。
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2、并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12360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4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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