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和《湖南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村级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现将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给予公告(具体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