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

来源: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3-18 字体大小: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我局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并对2020年度的主要行政执法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法体系建设

(一)总体情况。我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5人,均持有保靖县人民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承担着全县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放射和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

(二)领导重视。202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局党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召开两次依法行政工作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在线学习,经考试全部合格。

(三)措施保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保靖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制定了《保靖县卫健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保靖县卫健局“以案释法”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强力推行执法案例分析工作;三是厘清本单位的权责清单,重新制定了《保靖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是开展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理念,在全局上下形成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局面;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本年度已结案的27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抽取10件进行了案卷评查;六是制定了《保靖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调查问卷》,对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及服务水平进行了问卷调查;七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年度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均按要求时限内在保靖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83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3件,再生育许可73件,医师执业注册58件,护士执业注册16件,乡村医生注册23件,办结率100%,无超时或越权审批现象。

三、行政确认办理情况

一是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2081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114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资格确认813人。

二是办理医师注册变更、注销等总计99件(其中医师变更注册 81件,备案12件,注销6件);办理护士注册延续、变更、注销等总计124件(其中护士延续注册68件,变更注册56件,注销0件);办理乡村医生注销总计7件。

四、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一)日常卫生监督与专项重点执法监督。共检查1485家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066人次。开展了新冠疫情防控、抗(抑)菌制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打击非法行医、疫苗接种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学校饮用水“护苗”行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职业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国家双随机”抽查。根据“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随机对县内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饮用水、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传染病消毒、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取。全年共检查46家,其中公共场所8家,学校8家,饮用水1家,医疗机构10家,放射卫生2家,传染病防治9家,计划生育8家,任务完成率达100%。

五、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共31件,共处罚金额40140元。其中医疗卫生行政处罚20件,处罚金额32140元;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件,处罚金额6000元;生活饮用水行政处罚1件,处罚金额2000元;学校行政处罚2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处罚;职业卫生3件,给予警告处罚。

六、行政征收实施情况

行政征收共6件,征收金额37000元,均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

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情况

我局2020年度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0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立案处理0件,公安机关退回行政处理0件。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0年度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履行法定职责0件。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