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单位: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 |||||||||||||
序号 | 处罚机关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原因 | 法人代表姓名 | 处罚法律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是否行政复议 | 复议结果 | 处罚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桐木棋诊所 | 43312519520109**** | 保卫医罚字〔2021〕13号 | 使用一名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全运翠 |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 2021.10.11 | 否 | 自觉履行 | ||
2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康福诊所 | 43312519760914**** | 保卫医当罚字〔2021〕11号 | 预检分诊未落实 | 龙自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 2021.10.12 | 否 | 自觉履行 | ||
3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王仙玉牙科诊所 | 43312519610401**** | 保卫医当罚字〔2021〕12号 | 预检分诊未落实 | 王仙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 2021.10.12 | 否 | 自觉履行 | ||
4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刘忠良个体诊所 | 43312519681028**** | 保卫医当罚字〔2021〕13号 | 预检分诊未落实 | 刘忠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 2021.10.12 | 否 | 自觉履行 | ||
5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黄泽友诊所 | 43312519570915**** | 保卫医当罚字〔2021〕14号 | 预检分诊未落实 | 黄泽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 2021.10.13 | 否 | 自觉履行 | ||
6 | 保靖县卫生健康局 | 保靖向科个体诊所 | 43312519681125**** | 保卫医当罚字〔2021〕15号 | 预检分诊未落实 | 向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 2021.10.13 | 否 | 自觉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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