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关于2020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湘西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指导意见》(州突环改办函﹝2021﹞2号)及《中共保靖县委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靖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保发﹝2021﹞11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扎实推进2020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保靖县志民锰业渣库防洪沟水、库底涵洞水及渗滤液收集池内渗滤液的监测数据显示,总锰及氨氮严重超标,渗滤液处理合同及转运台账造假,2020年渗滤液未转运处理。
二、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责任单位:保靖县人民政府
四、整改目标:全面完成保靖县志民锰业渣库环境问题整改,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整改措施:
1、对锰渣库按要求进行了覆土覆膜、生态恢复;
2、完善了库内截排水沟及防渗建设;
3、对渗滤液进行了收集;
4、渗滤液转运至天和锰业出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工作措施及销号: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督渗滤液的转运、处理,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拟于11月10日完成销号。
八、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共5天。
九、意见反馈渠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保靖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田 忠
联系电话:15874363637
传 真:0743-7723463
联系地址: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203办公室(濛潼溪大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