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职责不清,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职责不清,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2021〕5号)要求,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职责不清,担当不够。湘西自治州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个别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使命感不强,工作主动性不足,生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变成了“统一牵头”,个别地方整改工作存在“环保部门一家干,其他部门边上看”的现象,在尾矿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退养监管等方面工作合力不够。

二、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三、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生环委其他成员单位

四、整改目标: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整改措施

1.全面压实责任,全力促进整改。制定了《保靖县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gt;实施细则》,完善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制定了《保靖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生环委会出台了《保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强化生态环境委员会效能,召开了4次县委常委会,10次县政府常务会,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按时完成。

3.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出台了《保靖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保靖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追究办法》,严格实行“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了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事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六、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持续推进。

七、后期工作措施及拟何时销号:后续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提高站位,完善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拟于12月底完成销号。

八、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共5天。

九、意见反馈渠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保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向超

联系电话:18874350405

传    真:0743-7723463

联系地址: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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