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认识不够,意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认识不够,意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2021〕5号)要求,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认识不够,意识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加快发展的愿望比较迫切,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转化为行动自觉,依然存在粗放式发展经济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个别领导干部对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认为湘西自治州青山绿水,工业基础薄弱,发展不够充分,生态环境问题不大,对生态环境质量存在的隐患和风险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矿山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缺乏充分的认识。

二、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三、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局、县生环委其他成员单位

四、整改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扭转“重开发、轻治理、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偏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五、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决策落实。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反馈会议精神,印发了《保靖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解细化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保靖落地生根。

2.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资源开发监管与执法力度。严格禁止超采、乱垦、滥挖及非法采矿、无序修路等资源破坏行为,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关闭18家。制定了《保靖县锰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保靖县进一步推进砂石土矿及其他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矿山开采、储运、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

六、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持续推进。

七、后期工作措施及拟何时销号:后续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提高站位,完善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拟于12月底完成销号。

八、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共5天。

九、意见反馈渠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保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向超

联系电话:18874350405

传    真:0743-7723463

联系地址: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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