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118日-202212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联系电话:0743-7723463

   编:41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南路桐木棋

建设单位

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位于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南路,项目总投资4208.59万元,占地面积18301.0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面积1938.8m2业务综合楼1栋(3层)、新建建筑面积1307.68m2检验检测楼1栋(2层)、新建地下车库1678.82m2、配套相关设施及室外水电、通信、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建成后涉及的实验主要是食品检测、水质检测等常规检测项目的理化实验和常规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实验,不涉及动物安全实验室,如投入使用涉及X光机等产生辐射的设备时,须另行编制环评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行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做好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措施;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保靖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利用,含油污水采用容器或固态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保靖县渣土办指定地点处置。严禁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排放。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染防治措施。生物实验室设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需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排风口内置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的空气通过排气转换装置进入实验室排风系统与楼顶排放;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理化实验室无机废气通过酸雾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保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密闭性,污泥脱水间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周边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雨污分流措施,雨水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职工废水、门诊废水一起经过化粪池与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保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酉水。其中微生物实验废水废液采用50L的专用废液缸收集,采用高温高压物理消毒+化学消毒剂消毒,排入实验室下水专设管道;实验室酸性废水进行中和、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实验室下水专设管道。

4.加强噪声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加强日常保养,规范操作,防止噪音污染。

5.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用封闭容器桶收集交由具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设备、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处理。

6.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各项医疗废物分类使用不同容器收集,高温高压灭菌及消毒处理,并贴上相应标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废滤芯、实验室废液、危化品包装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进行回收。

7.项目运营期间,需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测监计划定期对各监测因子进行监测。

8.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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