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保靖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字体大小:


为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设酉水明珠·黄金茶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进,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全县绿色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担负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聚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梳理,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整改台账、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的要求,逐件明确整改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完成夏季攻势年度任务,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标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保靖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通过抓督察整改,彻底解决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率低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县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全县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在91%以上。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四、整改措施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依法、精准治污,系统、全面、彻底解决问题隐患,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现代化新保靖建设。

(二)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风险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力推进尾矿库整治,督促西部矿业公司、天和锰业公司完成锰渣库闭库工程,确保渗漏液处理达标排放。完善全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新建吕洞山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座,实现全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全覆盖。

(三)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夏季攻势年度任务,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重点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指出问题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保障。抓好保靖县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具体措施的落地,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作用,全面部署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级领导对分管县直部门、联系乡镇问题整改包案负责,主体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主体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突改办要联合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加强督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销号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严格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牵头单位承担整改销号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整改销号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排序第一)负责日常整改进度报送和组织实施销号工作。按照领域负责、督查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公示、申请、核查、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四)强化过程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公开透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和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加大曝光力度,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附件:保靖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

保靖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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