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3 字体大小:

关于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523-202252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联系电话:0743-7723463

    编:41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保靖县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工业组团

建设单位

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绿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保靖县鑫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在保靖县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工业组团内建设年产陶瓷系列酒瓶1000万件、日用生活瓷300万件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11089.2m2,总建筑面积51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天然气辊道窑和1条立方窑,生产车间、制泥车间、制模车间、办公楼、原料堆场、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行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做好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周边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严禁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丢弃。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移动式吸尘器,对修胚粉尘进行抽风收集,收集的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配套布袋过滤处理后排放;烧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原材料堆场采用半敞开式,设置顶棚、挡墙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投料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减少配料工段粉尘排放量,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雨污分流,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洗胚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用吸污车送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园区管网及提升泵站建设完成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泵站提升,纳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厂房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日常保养,规范操作,防止噪音污染。

5.做好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修胚废料回用于生产;废石膏、沉淀污泥和除尘器集尘外售水泥厂;部分废瓷经球磨机粉碎后回用做制胚原料,剩余部分暂存于厂区废瓷暂存场,待园区废瓷填埋场建成后送园区废瓷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废机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丢弃。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在场区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瓷暂存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并做好其防渗、防淋、防晒等相关处理。

6.项目运营期间,需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测监计划定期对各监测因子进行监测。

7.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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