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产业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第一次结果公示

保靖产业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第一次结果公示

来源: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11-09 字体大小:

根据《保靖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湘环函〔2020〕195号)对园区环境自行监测的要求,保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盛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对开发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监测因子为NOx、TSP、TVOC、HCl、氟化物、NH3、H2S、硫酸雾。监测结果表明,NOx、TSP、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NH3、H2S、HCl、TVOC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二、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设6个断面,白沙溪设2个断面,泗溪河设2个断面,监测因子为水温、pH、DO、CODcr、BOD5、NH3-N、SS、TP、TN、石油类、硫化物、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镍、锰、铊、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铬、氰化物和高锰酸盐指数。监测结果表明酉水、泗溪河、白沙溪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为pH、CODMn、NH3-N、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Cu、Pb、Zn、Cd、As、Cr6+、Hg、Mn、Ni、铊、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及八大离子。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8个点位,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明管委会及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他工业仓储区域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五、土壤环境

本次土壤环境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10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钟灵山工业组团核准范围内4个点位分别取上、中、下三层土壤样品,其他点位取表层样品,监测因子为pH、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锰、铊等。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各监测点位中各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一、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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