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排污单位应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55号)要求进行限期清缴,下列企业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违规欠缴,具体欠缴情况见附表,欠费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来我局领取《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核定告知单》、到保靖县税务局如数缴清并将完税凭证送至我局,逾期不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2021年至2023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欠缴情况表

联系人:贾金龙

电话:0743-7723463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2024年4月25日    

附表:2021年至2023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



欠缴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排污权指标

年度应缴纳金额(元)

欠缴年度

总计应缴纳金额(元)

1

西部矿业保靖锌锰冶炼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17.8吨、氨氮:0.63吨、氮氧化物:11.56吨、二氧化硫:229.6吨。

52489.80

2021年至2023年

157469.4

2

保靖建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需氧量:4.03吨、二氧化硫:28.8吨


6686.9

2022年至2023年

13373.8

3

保靖县敖通桥梁道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0.105吨、氮氧化物:0.2吨

61

2021年至2023年

183

4

保靖县天佑陶瓷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0.3、二氧化硫:4.06吨、氮氧化物:4.41吨

1763

2022年至2023年

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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