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2024〕7号)要求,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有待加强。湘西州部分产废单位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张贴标志标牌、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如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大量油污渗入土壤;龙山县齐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的含油配件随意露天堆放,油污通过雨水沟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
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研究部署。收到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保靖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清单》。我县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具体抓好落实,并针对全县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二是深入调研,摸清民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二)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对我县所有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危险废物标志、标识的设置要求、台账记录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产废单位做到规范存放、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规范建立台账记录。
(三)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固废系统填报。督促我县涉危险废物单位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信息平台录入相关基本信息,并在年初是完成危废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年终时将全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种类、数量、去向在系统进行申报,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安全可控。
(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一是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要求,对我县辖区内1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全部合格。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五)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按照州上级安排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经排查,我县暂未发现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六)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持续推进。
四、验收销号意见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州验收小组核查验收,同意我县的“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销号。下一步,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宣传引导,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加强铅锌冶炼重点行业企业和涉危险废物单位监管及帮扶指导力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 日,共10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渠道
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反馈。
联系人:滕建元
联系电话:0743-7722656
电子邮箱:bjxhwhbgs@qq.com
联系地址: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407办公室(濛潼溪大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