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保靖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2024〕7号)要求,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湘西州共有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发现部分存在检测不规范和造假行为。如凤凰万通检测站对部分车辆检测无理由更改检测方法,报告单中发动机实测转速与过程数据中的发动机转速不一致;花垣综合检测站混合检测线和重柴检测线的不透光烟度计取样管严重漏气。”

二、整改目标

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和造假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及时排查治理。我县范围内共有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I站),分别为保靖县弘千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保靖县安发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家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站(以下简称M站),即保靖县联合汽车修配厂。为有效落实机动车排放污染管控,进一步提升我县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水平,我县成立了跨部门联合排查组,由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对I站和M站进行了全面深入摸底排查,重点就检测无理由更改检测方法、发动机实测转速与过程数据中的发动机转速不一致、生态环境第三方机构虚假检验、串通涨价、违规收费等机动车检验机构乱象开展专项治理。2024年7月和10月先后开展了县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州生态环境局交叉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3家企业检验流程、设备校准、数据记录、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I站共发现问题4个,整改完成4个,M站发现问题1个,整改完成1个,及时消除了我县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造假

(二)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持续推进。

四、验收销号意见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州验收小组核查验收,同意我县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的销号。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打破信息壁垒,畅通部门协调配合渠道,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共同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月 8日至2025年1月21 日,共10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渠道

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反馈。

联系人:滕建元

联系电话:0743-7722656

电子邮箱:bjxhwhbgs@qq.com

联系地址: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201办公室(濛潼溪大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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