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来源: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字体大小:

为配合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改善城区学校教师缺员的现状,根据“保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参加幼儿园教师选调应持有幼儿园(学前)教师资格证;参加小学教师选调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编制在中学的、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编制在小学的或编制在中学目前在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任教的,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参加中学教师选调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调,所学专业应与选调学科相符或从事选调学科教学至少满三年。

(四)参加幼儿教师、小学教师选调,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初中教师选调,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调,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教师选调,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公费定向教师以及已获得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工作调动未满一周年期限人员;(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将通过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保靖县教体系统工作管理微信群和县教体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报名

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会议室(1116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以及报考相应学科岗位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将对报考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当天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7月22日下午15:30—18:00。

地点:县教体局会议室(1116室)。

(五)选调方式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采用“试讲+考核”的方式。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选调计划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与选调条件相符的其他岗位。

1.试讲

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面试对象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考生试讲前安排了30分钟备课时间,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试讲教材为本县各学段现行使用的教材,试讲内容由专家评委随机抽签选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进行公示。

2.考核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试讲成绩须达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末位报考对象试讲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根据《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考核材料逐项进行审核计分。报考对象提供考核材料截止时间以公示考核对象时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六)确定拟调对象

按试讲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若末位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试讲成绩又相同,则按照考核的实际得分(即超权重计分)高低确定拟调对象。因报考对象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选调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选择工作学校

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拟调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选择工作学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若综合成绩得分相同,则参照确定拟调对象的办法确定选校顺序。

(八)服从岗位调整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的教师全部按十二级岗位设岗,选调对象调入城区学校后岗位职级调整至十二级,一年之后若有空岗,再根据现有职称以及《保靖县教体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晋级及动态调整评分办法(试行)》(保教体通〔2024〕4号)晋升岗位等级。

六、选调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纪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本级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

(二)单位出示证明时需认真审核,因审核把关不严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人员应遵守选调考试回避制度,涉及到本人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均为自愿报考,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以及按规定调整岗位职级。

(五)为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设举报电话: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7719252;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0743-7720891

七、县纪委监委将派员全程参与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的监督工作。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

      2.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pdf
附件2.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pdf
附件3.2024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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