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保靖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规定,落实“划片招生、分批录取、超员摇号”的招生政策。全县小学通过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进行招生;农村初中招收就近区域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超员摇号方式招生。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遏制违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统筹规范管理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登记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接受线下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及私自招生。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班、50人/班以内。
(四)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原则。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企业家金卡A礼待规定子女(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招商引资企业高管(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子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内引进高精尖人才子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入住县慈爱园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分别安排到岳阳小学和保靖民中教育集团民中校区就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职在编教师子女,可选择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为帮助家长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困难,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可选择在其哥哥或姐姐就读的小学或初中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2025年秋拟分流到城区初中就读的农村初中九年级学生弟弟妹妹,小学集中安置在迁陵小学就读,初中安置在保靖民中或雅丽中学就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核准后直接录取,不占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2535人。城区小学共1665人,其中实验小学585人、13个班;迁陵小学360人、8个班;岳阳学校360人、8个班;岳阳小学360人、8个班。农村小学共87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初中。2780人。城区初中共2150人,其中保靖民中350人、7个班;雅丽中学600人、12个班;芙蓉学校600人、12个班;思源实验学校600人、12个班。农村初中63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招生
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在秋季开学时,由各乡镇学校组织实施,实行线下现场登记入学。
(二)农村初中招生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采取小学直升方式,由初中学校向本校招生范围内小学六年级学生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秋季开学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实行线下现场登记入学。
2024年已停招七年级的花桥中学、水田河中学、碗米坡中学、比耳学校初中部、普戎学校初中部和复兴学校初中部2025年继续停招,秋季学期这6所初中九年级学生采取申请就近转学和集中进入城区初中就读的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具体安排见附件4。
(三)城区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范围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岳阳学校:①户籍属于迁陵镇朝阳社区、洞庭社区(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组、郑家堡组、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共7个组)、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至南门河以东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朝阳社区、洞庭社区(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组、郑家堡组、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共7个组)、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至南门河以东区域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迁陵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王家村、那甫村、土碧村、府库村、利福村、普溪村、那铁村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区域内持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③监护人进城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但无城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岳阳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桐木棋社区、民瑞社区、花井社区、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至南门河以东的适龄儿童、杨家村、四方城村、通坝村、腊水村、三联村、龙溪坪村、梭西村、阿扎河村、陡滩村、谭家村、陇西村、陇木峒村、撒珠村、松溪村、新码村、昂洞村、和平村、扁朝村、陇洞村、茶市村、踏梯村、哪洞村的适龄儿童及入住县“慈爱园”的孤儿;②监护人在迁陵镇桐木棋社区、民瑞社区、花井社区、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至南门河以东区域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③监护人进城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但无城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籍属于保靖县的适龄儿童。④合理安置监护人有城区公租房、易地搬迁证明的适龄儿童(公租房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出具证明,易地搬迁户由县发改局出具证明)。
3.录取批次
城区小学招生按照“免试入学、超员摇号”方式录取,录取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若本批次超员,则本批次报名学生全部参加超员摇号。本批次超员摇号没有成功的学生及本批次之后批次报名的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缺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安排。
第一批次:有户有房户子女(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均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优待对象户子女;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户子女(户籍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无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但户籍不在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随迁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合法经商、稳定务工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4.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批次均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第一、三批次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购房证明。
第四批次另需提供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半年以上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合法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工资流水证明等)。
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购房证明、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认定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5.招生流程
(1)志愿填报。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各学校引导学生和家长统一使用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实施招生报名,学生家长可以在湖南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中的“入学”服务主题下进行在线报名。严禁跨区域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城区幼升小适龄生由家长登录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材料。幼儿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做好学生网上报名指导。(2025年7月3日至7月15日)
(2)资格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城区幼升小适龄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符合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取得入学录取资格。经查验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另行统筹安排,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取消入学录取资格,一律返回原户籍地小学就读。(2025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3)招生录取。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随迁子女”生源类别先后顺序按批次录取,一个批次对象录取完成后,进行下批次对象录取,超员批次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余的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2025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4.结果公示。招生录取结果于录取结束次日在保靖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学校醒目的位置张榜公示,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束次日)
(四)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阳朝小学、涂乍小学、清水小学、复兴学校、水田河小学、水银小学、碗米坡小学、普戎学校、比耳学校等13所小学毕业生。
2.招生流程
城区初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志愿选择、免试入学、指标到校、超员摇号”方式录取,设置四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可在保靖民中、雅丽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县芙蓉学校四所中学中各选择一个填报,严禁四个志愿重复填报同一所学校。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超员摇号录取。若学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则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到校指标见附件3。
(1)志愿填报。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各校引导学生和家长统一使用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实施招生报名,学生家长可以在湖南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中的“入学”服务主题下进行在线报名。严禁跨区域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城区初中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由学生与家长登录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做好学生网上报名指导。(2025年7月3日至7月15日)
(2)报名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对城区小升初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七年级新生直接录取,并以校为单位进行公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3)超员摇号。根据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指标到校数、学生报名志愿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超员摇号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超员摇号录取。超员批次志愿学生全部参加电脑摇号,电脑摇号没有录取的学生,采用相同办法,按下一个志愿进行录取。(2025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4)结果公示。招生录取结果于录取结束次日在保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录取结果和在招生学校醒目的位置张榜公示。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束次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组织领导,细化教育、民政等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政策解读指导,统筹推进招生工作,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对教育法律法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实行“阳光招生”。
(三)规范招生行为。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各中小学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规范学籍管理,做好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学生的学籍转接相关工作。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由法定监护人自己负责。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借读生”,严禁争抢、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招呼”“批条子”“走关系”。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规招生、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0743-7851559
县教体局基教股:0743-7720890
举报电话: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7719252
县教体局办公室:0743-7721360
附件:1.2025年保靖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2.2025年保靖县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3.2025年保靖县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到校安排表
4.2025年秋季保靖县6所农村初中九年级学生分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