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加强对涉企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保靖县尖堡山陵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行政检查。
二、检查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对象
保靖县尖堡山陵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0-11日
五、检查内容
(一)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项目是否符合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否完成发改、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初审程序;三、是否提交完整的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并获批。 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殡仪馆设施建设需由民政部门提出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需附多部门初审意见及可行性报告。第十一条(一)(二):项目需符合规划和多部门要求。
(二)运营管理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否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收支两条线);三、是否配备专业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需具备管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第十三条:殡仪馆属独立法人单位,需健全管理制度并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
(三)服务提供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否公开服务项目、流程、收费标准及承诺;二、是否提供文明、诚信、优质的殡仪服务;三、是否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及职工培训。 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殡仪馆需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提供优质服务。《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六条:殡仪馆应当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条件,确保服务质量。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规范、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财物。
(四)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否建立岗位职责、档案管理、隐患排查等制度;二、是否设置清晰的功能分区(如业务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等);三、是否配置符合规范的标识系统和设备(如通风、消防、安保)。
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设施需包含业务用房、火化设备等,并符合安全标准。功能分区需符合服务流程,建筑设计需满足规范。
(五)收费管理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收费项目是否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公示;二、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或隐性收费行为;三、是否接受社会监督。 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收费需经价格部门核准并公开,接受监督。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否配备消防、卫生防疫、应急设备;二、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值班巡查制度;三、是否引导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安全隐患行为。 法规依据:《湖南省殡仪馆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配齐安防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运营安全。
六、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保靖县尖堡山陵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档案等资料。
(三)现场检查:对陵园的墓区、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等进行实地检查。
(四)询问调查: 向陵园工作人员和丧属进行询问调查。
七、检查组成员
(一)组长。梁先甲:保靖县民政局副局长
(二)副组长。黄丽娜:保靖县民政局政策法规分管领导
(三)成员。
向光绪:保靖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股长
施建湘:保靖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彭光兵:保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执法人员)
向邦志:保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执法人员)
八、检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文书。
2.通知尖堡山陵园,告知检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阶段:
1.按照检查计划,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2.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三)总结阶段:
1.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
2.向尖堡山陵园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九、检查文书(见附件1、2、3、4)
十、检查纪律
1.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检查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十一、其他事项
1.本计划未尽事宜,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2.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靖县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