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周呈 填报时间:2022年3月18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1 | 保市监处罚〔2022〕12号 |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口冷链水果青提)案 |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 | 92433125MA4LTOAD1B | 姚静 |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口冷链水果青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适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水果(青提)25袋;2、没收违法所得70.22元;3、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上缴国库。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8 | 202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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