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9 字体大小: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孙可       填报时间:2022年11月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2〕63号 保靖县佳惠经营部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老姜、茄子王、黄豆芽)案 保靖县佳惠经营部 92433125MA4NP0GQ66 张剑平 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老姜、茄子王、黄豆芽)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的第十四章第八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所得105.88元,并罚款600元。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7 2022.11.9
2 保市监处罚〔2022〕64号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金海店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本地茄子)案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金海店 91433125MA4LTOAD1B 姚静 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本地茄子)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的第十四章第八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所得10.5元,并罚款300元。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7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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