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孙可 填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日期 |
1 | 保市监不罚【2022】2号 | 保靖县创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牛蛙)案 | 保靖县创新商贸有限公司 | 91433125MA4R6HDP53 | 金永军 | 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牛蛙)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的第十四章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如下:不予行政处罚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7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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