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顺天福超市)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顺天福超市)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5 字体大小: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孙可       填报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2〕 86 号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芹菜)案 保靖县顺天福超市 91433125MA4LTOAD1B 姚静 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芹菜)案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的第十四章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3.84元2、罚款300元。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6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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