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第二卫生室)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第二卫生室)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彭薇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3〕82号 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第二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第二卫生室 PDY00274443312512D6001 蔡长胜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愈美甲麻敏糖浆1瓶、十滴水2盒、破伤风抗毒素1支);
2、处以罚款人民币计10000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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